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
在安徽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审批、税费、组建医联体、医保管理、医保补偿等诸多方面可享受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建设智慧医院、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这些,和日前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关于促进医疗健康消费的部分内容不谋而合。
非营利民办健康机构与公办机构一视同仁
记者从安徽省发改委综合处了解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针对医疗健康消费明确提出:“在有效保障基本医疗和健康服务的前提下,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健康服务机构,在土地规划、市政配套、机构准入、人才引进、执业环境等方面与公办机构一视同仁。针对健康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及时制定新型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办法。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安徽省医保补偿标准已“民公”同等
为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安徽省出台过《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在审批、财政、医保补贴、税费等多方面对社会办医进行支持。
政策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加强政府办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合作,各地在组建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时,不得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排除在外,鼓励有实力的民营医院领办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
政策还对社会力量办医院在财政、医保、税费等多方面进行支持。各级政府要将符合规划的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现有的医疗机构建设发展类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同等的基本医保管理政策和补偿标准,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单病种报销数量或降低付费标准。
鼓励建设智慧医院试点医疗共享服务
促进医疗健康消费,离不开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安徽省发改委主任张天培在近日举行的推动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安徽省为支持发展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将积极引入国内外著名的医学院校、品牌医院等,在皖独立或合作举办医院及组建科室;科学合理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政策,鼓励建设智慧医院;支持医疗服务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项目纳入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或工程;支持开展医疗共享服务试点。
为支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和原料药保障能力建设,安徽省对首次认定的“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列入本省饮片炮制规范的“十大皖药”标准研究,给予一次性30万元研究经费支持。
让医疗健康服务“互联互通”
在医疗健康服务的新业态新模式方面,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19年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建成省级家庭医生智慧服务信息平台和全省统一医疗保障业务系统平台。
到2020年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面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所有省属医院和5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省内公立医疗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省内各级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应用覆盖全省等。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有利于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健全体系,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发展,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打造与信息时代相适应的健康服务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完善政策,加大对信息化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等方面投入,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完善分配机制,激发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发展内生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管理规定,确保医疗健康服务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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