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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效益不好允许工资零增长 安徽省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合肥晚报 2018-09-04 01:05 大字

[摘要]安徽省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9月3日,安徽省人社厅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不过,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负增长。

企业工资指导线没有强制性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也就是说,工资指导线虽然是政府发布,但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

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今年,安徽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4%。按照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之间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与上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今年以来,全国已有十余省份先后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从涨幅来看,在上线方面,除上海、江西没有设上线,其余多在10%以上;基准线多在7%左右;下线则多在3%左右。可以看出,安徽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水平,与其他省份基本上持平。

企业效益不好允许“零增长”

作为“涨工资”的依据,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大大方方兑现。但是,对于效益不好的企业,涨工资也可以视情况而定,允许其工资“零增长”,甚至“负增长”。

在安徽省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负增长”。从全国来看,各地在该方面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天津市要求,不能按工资指导线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向职工说明原因;北京市则规定,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健康发展,员工的工资才能水涨船高,在企业困难时,同舟共济也在情理之中,关键是要沟通和协商。安徽省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指导督促企业不断规范集体协商程序,增强协商实效,提高企业和职工协商意识。

这些工资政策有啥区别?

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价位,这些由政府发布的标准,都挂着“工资”的头衔,但它们却有本质区别。有的只是建议,有的却是强制执行,劳动者应分清其中的不同。

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说跟劳动者关系最近,同时具备强制性。它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一般不包括加班费、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和法定福利待遇。通常来说,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

工资指导价位,又称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它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定期对各类企业中的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分析、汇总、加工,形成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价位。

从字面意思上看,“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工资指导价位”很像。但两者也有先后之分,通常来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是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工资指导线制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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