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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原告居首 分居是最大“杀手”

皖江晚报 2018-08-21 11:54 大字

“七夕”刚过,街头巷尾还弥漫着浪漫的爱情气息,但19日一个与离婚有关的报告引发关注。由省律协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曹冬梅带领团队分析制作的《2017年安徽省离婚诉讼大数据分析报告》正式出炉。从报告来看,离婚不是想离就能离,1572份判决书中,463份判决准予离婚,仅占判决总数的29%。

年龄:“80后”原告居首

“本报告统计范围为2017年安徽省16个市辖区的中院、区(县)基层法院离婚案件判决书。”曹冬梅表示,未在互联网上公布的判决不在本次分析报告之内。

这1572份离婚判决书,有267份未公布原告年龄,在其余1305份离婚判决书中,原告为“80后”的离婚案件居首。

报告显示,原告为“80后”的离婚案件有591件,占45%;原告为“70后”的离婚案件315件,占24%;原告为“90后”的离婚案件241件,占19%;原告为“60后”的离婚案件122件,占9%;原告为“50后”的离婚案件27件,占2%;原告为“40后、30后、20后”的离婚案件9件,占1%。

曹冬梅分析,“80后”目前正处于29岁至38岁之间。从事业发展的角度看,当事人正处于成家立业的黄金时段,平衡家庭与事业的压力逐渐增大。婚姻正处于磨合期,处于俗称的“七年之痒”之际。随着子女的出生、抚养,性格的磨合,家庭矛盾不断暴露和升级。

“‘90后’离婚案件数量排在第三。”曹冬梅表示,由于“90后”年龄尚小,生理和心理年龄均不成熟,婚姻存续期间短。法院对“90后”离婚案件判离采取审慎态度,尽可能给予调解和“冷静期”以维护家庭稳定。这个年龄段的夫妻之间充分磨合、极力挽救婚姻是主流。

判决:71%被判不准离婚

“在我们分析的1572份判决书中,463份判决准予离婚,仅占判决总数的29%;1109份判决不准予离婚,占判决总数的71%。”曹冬梅说,不准离婚的判决中,部分是第一次起诉,还有部分是第二次起诉,甚至有第三次起诉的情况。

“我们认为,家事审判改革前,法院审理只要确认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曹冬梅表示,改革后判决离婚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婚姻已经死亡;二是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必须解决;三是离婚比维持婚姻更有利于老人的赡养和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原因:分居是最大“杀手”

据离婚判决书中法院查明及认定的事实部分,将离婚原因分成九大类别进行大数据统计,导致离婚的主要杀手是“长期分居”(214件)、“性格不合”(152件)、“家庭琐事”(128件)和“家暴”(101件)。而“婚外情”“赌博、酗酒、吸毒等不良习性”“未生育”“疾病”等所占比例并不高。究其原因,一方面法院对上述事实的认定标准高,证据效力认定严苛;另一方面原告起诉举证难度大。

“通过统计发现,涉及分居的离婚案件有214件,其中长期分居表现为两种,一种是因长期分居导致感情破裂;另一种情况是双方因其他原因感情出现裂痕,一方或双方采取分居的方式达到离婚目的。”曹冬梅说,在“60后”的离婚判决中,“长期分居”占比较高。在463份准予离婚的判决中,101个案件涉及到家暴,各个年龄段都有家暴的存在。

纪永德王雪朱丽萍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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