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原则上须7日内办结
会议要求,所有交办问题从交办之日起原则上7日内办结(8月9日交办件,8月16日办结,其他类推),因工程措施等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7日内办理结束的报结办理报告,不能办理结束的报送办理报告和整改方案。
本报讯 8月9日下午,2018年省环保督察转办问题第一次交办会召开,市政府向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一批督察问题清单,并提出办理要求。
会议要求,所有交办问题从交办之日起原则上7日内办结(8月9日交办件,8月16日办结,其他类推),因工程措施等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7日内办理结束的报结办理报告,不能办理结束的报送办理报告和整改方案。
每个交办问题办理报告同时报送边督边改情况、问责情况、宣传报道情况。同时要严格按照《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宣传报道和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的函》(皖环督领办[2018]8号)要求做好交办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
(记者 白萍 通讯员 赵君)
新闻推荐
为了呈现安徽旅游业在优化诚信旅游、提升旅游品质等方面的成果和亮点,树立安徽旅游“诚信”、“品质”的美好形象,全力推动...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