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监局提醒投保健康险应了解产品观察期
新华社合肥8月1日电(记者 汪奥娜)安徽保监局日前发布提示,消费者在投保健康保险时应充分了解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的“观察期”,避免期间出险发生理赔纠纷。
据了解,健康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支出、护理支出、收入减少或中断等情况提供保障,能够有效防止因疾病造成贫困的风险,按保险金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和定额给付型两种。
安徽保监局提示称,健康险产品的“观察期”时间一般设置为2个月到1年,消费者在这段时间内因疾病支出医疗费用等,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投保时应充分了解观察期的时间长短及观察期内不予赔付的条款内容,避免因观察期出险发生理赔纠纷。
安徽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投保时,应认真阅读投保申请书,客观填写健康状况问卷等,如因担心被保险公司拒保而故意隐瞒病情,将影响保险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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