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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安徽法制报 2018-07-26 11:34 大字

编者按: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第一道防线”作用。信访工作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反映民生、关乎民心、牵着党心,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今年5月底,包括安徽省在内的全国9个省市被司法部明确作为开展“访调对接”工作的试点省份,努力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信访领域。

连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同向发力,促进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力争实现基层矛盾不上交,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本期《司法连线》带您一起了解安徽省在“访调对接”方面的积极探索和来自一线的生动鲜活的调解故事。

创新“1+1>2”思路搭建无缝对接机制

一起长达10年的信访积案,一个月内调解完毕。这是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最近交出的一份“访调对接”成绩单。当事人高某郑重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他激动得紧握着调解员的手说:“以前我信访,今后我改信法了。”

从“信访”到“信法”,一字之变,凝结着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心血与智慧。5月31日,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信访局联合召开全省“访调对接”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就“访调对接”工作开展进行了部署,要求“为全国‘访调对接\’工作提供安徽经验”。

同日,《关于加强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意见(试行)》下发,要求各地创造条件搭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组织等3种类型的对接平台,并对“访调对接”的工作目标、对接范围、对接流程、工作机制、工作保障等一一予以明确,列出了时间表,画出了路线图。

东风吹,战鼓擂。省司法厅高位推动,成立了推进“访调对接”专项工作小组。全省各地纷纷采取务实举措,有序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精准对接是开展“访调对接”的前提,为此,合肥市在市联合接访中心筹建落实300余平方米的信访调解办公场所;安庆市在信访局接待中心成立了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专兼职调解员开展工作;宣城市采取“1+1+N”(调解员+信访部门人员+相关职能部门或专家)的调解人员组成模式开展调解工作。各地信访、司法行政部门陆续建立起“访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研判预警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便于分析矛盾纠纷特点走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并通过回访确保案件执行情况和社会效果。

目前,全省16个省辖市中,已有10个市设立了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0983个,其中设在信访部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140个。全省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共2350个,其中设在信访部门的人民调解室351个。

全省上下勾画出信访、调解的“两点一线”,实现一个平台受理诉求、一套流程调解到底,尽力减少了流转环节,既避免了信访群众找不到头绪,也避免了简单处置“针尖对麦芒”的恶性循环,有助于实现1+1>2的效果。

整合人才资源扩大矛盾调处“朋友圈”

7月12日,亳州市谯城区首个专业信访事项个人调解工作室“孟广华调解工作室”在魏岗镇成立。创建人孟广华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已30多年,具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0余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并多次成功调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对于新赋予的使命,他感到责任重大,“这个担子可不轻,我得学习《信访条例》,还得向信访工作者取取经。”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开展“访调对接”,需要一支过硬的调解员队伍。近年来,随着各类调解组织在全省的遍地开花,安徽省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省10.4万人民调解员中有专职调解员1.8万人,其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职调解员2496人,全省成立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215个。每一位人民调解员都是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是百姓身边的“热心肠”,也是矛盾纠纷的“消融剂”。家庭财产纠纷、医患矛盾、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百姓遇到了和工作生活相关的烦心事,都可以找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针对“访调对接”工作实际,各地也在拓宽调解员队伍来源渠道。宣城市建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从土地、林业、环保、人事、工商、医疗、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中选拔,专家库人员调解中对涉及到的相关事项,可以由信访事项当事人“点单”指定或调解组织根据需要选定,调解员实行回避制度;淮南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人,由退休法官、老信访工作人员等担任,同时,成立由15名律师和5名资深人民调解员组成的信访事项人民调解专家库,为化解可纳入人民调解的重大疑难信访事项提供专业意见和调解支持;其他地市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检察官、警官、公证员等作为专职调解员,建立征地拆迁等信访重点事项专业调解人才库。据统计,在目前全省的信访调解组织中,有101名律师、20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兼任人民调解员。

在凝聚了大量人才的基础上,安徽省还加强培训,帮助调解员顺利适应岗位需要。省司法厅通过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业务轮训班等形式,开展人民调解业务示范培训。各地还采取观摩交流、旁听案件审理、担任人民陪审员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黄山市将“3+N人民调解人才培育工程”纳入全市人才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宣城市司法局与上海政法学院共建人民调解课题研究培训基地,创新了队伍培训模式。

充足的经费保障更为调解员开展工作注入了强劲的动力。省司法厅在与省财政厅协调后,商定在新增转移支付中,每年安排1000万元项目经费,用于全省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目前项目经费已以县(市、区)为单位分配到位。

“专啃硬骨头”促成信访事项案结事了

自试点开展以来,截至6月30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排查信访纠纷1251件,受理信访纠纷1423件,调解信访纠纷1410件,其中调解成功1037件。这1037件案件,件件都是“硬骨头”,件件都有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

近日,马鞍山博望区新市镇司法所主持进行多轮次调解,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死亡赔偿信访纠纷,死者家属获赔偿金80万元。案发当日,死者家属数十人聚集准备采取过激手段越级上访反映诉求时,信访部门立即把纠纷情况通知司法所,委托司法所和镇、村调委会调解。调解员介入后,经过两天“白加黑”式的耐心调解,当事人家属情绪恢复平静,放弃了过激上访的念头,为纠纷化解赢得了先机。

随后,安监、人社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也到场参与调解,让当事人看出了调解的诚意,舒缓了紧张情绪,促进了调解协议的达成,实现了息访止争的目的。“我同意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进行二次调解”“我也同意”……近日,在六安市金安区中市街道调委会主持的调解现场,随着当事人纷纷亮明了愿意调解的态度,调解员不由得松了一口气。4月中旬,在六安市金安区中市街道某小区,发生了一起火灾。火灾系李某的孩子玩火引起,后造成李某自家房屋和周围邻居的房屋蒙受损失。受损居民认为,火灾是李某孩子造成的,李某理当给予赔偿。但李某认为,火灾蔓延时,楼道内的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物业也难辞其咎。三方各持己见,难以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升级成上访案件。

为化解纠纷、防止矛盾上行,当地启动“访调对接”机制。金安区中市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街道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快速对接联合调处。调解当天,街道、居委会、小区物业、涉案居民均来到现场,在中市街道调委会主任主持下,3名调解员说理讲法,纠纷各方各抒己见,分歧逐渐缩小,后因部分受损物品财产尚在鉴定中,三方当事人初步达成共识,今后将保持克制不使矛盾激化,待鉴定完成后接受二次调解。

由此不难看出“访调对接”的优势。对符合调解条件的信访事项由信访部门引导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专职调解员会对信访案件进行“把脉”,充分发挥“一张笑脸,一声安慰,一杯开水”的优势,将信访人的情绪安抚下来。再通过相关单位的专业解答,为信访人对事情的处理指明方向,减低当事人期望值,为矛盾的化解增添砝码。

提升“四化”水平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访调对接”将“法、理、情”三方面紧密结合,以柔性方式化解信访事项,有效地减少了社会对抗与矛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全省涌现出了一些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

合肥市长丰县整合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对转入县行业纠纷调处中心的信访纠纷,根据纠纷性质运用4+X(4即调解员、司法所长、公安派出所长、律师,X即与纠纷有关的部门人员)调解工作法制定调解预案,同时建立乡镇、村居、村民组三级信访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网格员实行层层负责制,做到及时掌握辖区信访隐患信息,迅速组织分析研判,实现第一时间发现隐患、第一时间排查化解隐患,第一时间无缝对接。淮南市八公山区山王司法所着力打造“品牌化”工作室——“老娘舅”人民调解工作室,坚持“上医治未病”的理念,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信访事项,引入调解,以柔性方式化解信访矛盾。7月2日至4日,司法部督查组来皖开展专项工作督查时,对这些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重点在基层,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下一步,安徽省将部分市、县(市、区)作为工作先行点和示范点进行重点推进,鼓励示范地区先行先试,努力在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个层面培育一批典型,总结一批经验,不断带动全省其他地方及时跟进。在全省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全面铺开、运行一段时间后,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努力打造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安徽模式。

同时,致力于提升人民调解“四化”水平,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升级版”。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坚持系统内部资源整合和系统外部协调联动相结合,建立健全“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有关部门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实现人民调解人人参与的新格局。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化,按照人民调解法,严格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权益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调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矛盾双方“利益共赢”,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等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调解的法律服务,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智能化,重点在便捷性服务、人性化服务上下功夫,通过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更加快捷便利受理、调解矛盾纠纷,强化系统对接和数据汇聚,推进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全覆盖,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可以享受到及时、精准、普惠的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方面服务。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不仅注重发挥“村头”“地头”“炕头”“街头”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调解方式作用,而且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更多吸收专业人员加入人民调解工作行列,分级组织开展调解员培训活动,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此外,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化解信访问题的知晓率和认同度,积极引导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信访问题。通过调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调顺民心民意,密切党群关系,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报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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