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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名牌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

江淮时报 2018-07-03 16:21 大字

致公党安徽省委会

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方向。

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农产品资源丰富,在名牌开发上具有先天优势,但长期以来,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安徽省农业大省的地位不相称,高产量低效益,大产业小合力问题长期存在。

归其原因:一是农产品品牌经营主体分散,名牌保护和建设存在角色缺位。安徽省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数量众多,而经营规模偏小,且知名品牌经营分散化,大多还没有走上规模化、产业化的经营之路。加之农产品品牌的公共产品属性,单个个体经营品牌,收益和成本不对等,造成“搭便车”心理普遍存在,导致特色农产品品牌形象不断下降,农产品品牌的良好形象得不到有效维护。

二是缺少权威的农产品质量认定和标准化管理体系,限制了农产品品牌的提升。农产品质量具有隐蔽性特征,消费者难以通过观察确定农产品质量。由于缺少权威的农产品质量的认定机构、标准化的监管体系和追溯制度,相类似的参差不齐的产品充斥市场,导致消费者对产品品质难以辨识,整个品牌的品质被拉低。

三是农产品品牌建设、运作和推广未形成合力。从实际情况看,农产品品牌培育中,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权责还不够明确,政府内部各部门、政府与合作组织、农户在品牌建设上未能形成有效合力。在市场推广中过于依赖农交会等传统手段,对新技术、新业态的理解和运用不充分,品牌运作缺乏层次,统一品牌和子品牌建设未能形成互动,市场推广的方法和机制都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如下:

要深化农产品品牌确权,明确品牌使用权责。针对农产品品牌准公共物品的产品特征,安徽省应当明确农产品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组织在品牌运营中的主体地位,授权整合区域内的相关企业和农户,统一进行品牌建设和运行;明确各经营主体的权利边界,规范品牌使用权;增强农产品品牌对农户生产的约束性,通过品牌建设提升农民的投入水平和科技水平,带动农民收入增长,形成质量提高—收入增长—品牌提升的良性循环。

要全方位构建农产品品牌的保护机制。农产品的产品特点决定了品牌的脆弱性,农产品质量的隐蔽性进一步加剧了品牌的质量风险。要加快提升现有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范,以知名区域品牌农产品为重点和突破口,试点修订操作性强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形成完整的品牌农产品质量控制标注和指标体系,并加以推广。加快完善品牌农产品质量认证和检测体系,并注意与国际标准的农业标准体系对接,以利于开启国际高端农产品消费市场。重点健全品牌使用的保护制度,建立有偿使用机制,重点制约少数商户的投机行为,提高农民的品牌经营意识,带动农民自觉维护品牌。

要加快农产品统一品牌形象构建,发挥品牌联动效应。针对安徽省农产品规模小、实力弱、产地分散的问题,统一开展生产规划、产品推介和形象设计,整合组建安徽农产品统一平台,形成由各区域农产品子品牌组成的安徽省农产品的统一品牌形象,提升整体品牌价值。同时,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作用,打造专业垂直电子商务平台,形成子品牌独具的品牌文化价值,通过统一品牌和子品牌的互促互利,联动共建,形成品牌塑造合力,提升安徽省农产品品牌整体美誉度、认同度和忠诚度。要加快构建和完善知名品牌生产经营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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