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政策支持与“大院大所”合作 2020年合芜蚌与“大院大所”合作全覆盖
本报讯近日,安徽省出台了《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的若干政策》。通过政策实施,力争到2020年,实现合肥、芜湖、蚌埠各县(区)与“大院大所”合作全覆盖,到2025年,建成机制合理、运行高效、成效显著的全省与“大院大所”合作工作体系,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科技支撑。
研发机构最高补助可达1亿元
政策规定,对“大院大所”及其领军人物在安徽省设立拥有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科研团队的独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科学家工作站、实验室等,省按落户市对研发机构资金支持额度的10%给予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
政策鼓励“大院大所”依托在安徽省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明确按研发机构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增量1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个研发机构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研发机构,省从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中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3%—5%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可达60万元,每个研发机构最高可达400万元。
支持“大院大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政策明确,省及所在市政府在土地供给、财税优惠、绩效奖补等方面优先支持“大院大所”在安徽省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对被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依据绩效情况,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大院大所”科技成果在安徽省落地转化和产业化,依据绩效情况,省按照落户市资金支持额度的10%给予50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的5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
同时,支持“大院大所”科技人才团队申报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计划,对入选团队,省在市支持的基础上,从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中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方式,给予300万—1000万元支持。
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多项优惠服务事项
政策规定,对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并确需使用编制的,可由省里调剂部分事业编制供其周转使用。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江淮优才卡”,持卡人可享受无需社保证明购买住房、申请出入境证件、申报省人才项目、本人及家属落户等基本服务事项,并可办理长期签证、医疗绿色通道、子女入学、申请支撑评审绿色通道等优惠服务事项。
记者 王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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