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治理酒驾那样啃下更多“硬骨头”
据《法制日报》近日报道,今年是实行“醉驾入刑”的第七年,七年来,交管部门依法查处酒驾、醉驾,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狠打,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一般、较大以上交通事故起数均下降,造成的人员伤亡数量明显减少——有数字显示,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一般交通事故中,“醉驾入刑”后五年的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实施前五年分别下降8.9%、13.7%、17.8%;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中,数值分别下降15.3%、12.1%、33.3%。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明确了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将会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随着公众对酒驾、醉驾引发的事故及其严重后果的关注不断升级,强力干预和制裁酒驾、醉驾已成为普遍共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广大车主的行为准则,而酒桌上不勉强、不劝酒的观念也逐渐形成。
整治酒驾成效显著,其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比如,严格执法是“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司法实践中最亮的一个关键词,不论是平头百姓还是明星名人,一旦被查获醉驾并达到量刑标准,“人人平等”地被判处刑罚,无一例外。越是像北京、上海等对醉驾行为判处实刑比例高的城市,治理醉驾效果越好,即是一个明证。安徽、山西、辽宁、河南等地不定期组织全省异地用警,为严格执法营造良好环境,也算一个旁证。再如,广泛采用科技手段,黑龙江、山东、湖南等地完善现场即测、即读、即报呼气酒精检测数值技术,实时传输,提升检查、检测效率,同时最大程度保证公正。还有,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实行常态严管严查,定点整治和滚动巡逻相结合,大大减少了车主的侥幸心理。
那么,治理酒驾的经验能不能令其他领域和部门举一反三?
比如在环保领域,近来中央环保督察组对一些地方巡视、回头看时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纵容包庇等问题不少,这些问题难道就没有办法治理和遏制了吗?还有各种诈骗花样百出,食品安全问题接二连三,电商平台假货泛滥,等等,百姓的抱怨很多,治理办法也讨论过很多。归结起来,严格执法是根本,且执法必须持续发力,不能“运动式”执法,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同时,辅以更多科技手段,有望提高执法效率。让违法者无处藏身,不存侥幸,才能让更多人愿意守法、自觉守法,才能破解诸多民生治理难题。
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利用技术手段倒逼人们观念转变,治理酒驾的成绩让我们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触犯法律就依法查处的重要意义,看到常抓共管产生的震慑效应,这无疑树立了法律权威和公信力,是公共治理领域的成功范例。
完善现代化的公共治理体系,需要更科学化和创新性的治理理念,需要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而为的意识,需要培养公共生活的规则意识和规范习惯。希望“醉驾入刑”能够成为一个样板,为更多领域的治理提供新的思考、创造新的转机。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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