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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严查“小候鸟”探亲包车等车辆

江淮晨报 2018-06-27 01:02 大字

[摘要]高速公路“百日安全”交通集中整治即将开启

昨天,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7月1日至10月8日,在全省开展高速公路夏季“百日安全”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查处影响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小候鸟”探亲包车等车辆为重点整治对象

记者了解到,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将长途客运班线车辆、旅游包车、“营转非”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及车辆运输车、改装拼装车辆、重型货运车辆、微型面包车、“小候鸟”探亲包车等列为重点整治车辆。

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随意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客车违法上下人员、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故障车辆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行人上高速等;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在凌晨2时至5时继续在高速公路行驶;危险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不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未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上路行驶、反光标志被遮挡或污损、警示标牌配备不符合标准等;车辆运输车已超出申报期的、违反车辆运载规定,以及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等列为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严查违法停车、占道等行为

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全省交警部门将强化缉查布控系统运用,运用视频监控设备强化网上巡查和动态监控,严查违法停车、违法占道、倒车、逆行等违法行为,拦截查处高速公路超速、逾期未检、套牌车等重点违法车辆。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对发现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以及违反装载规定的车辆运输车,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戒。

此次整治,交警部门也将加大处罚力度。对进入安徽省境内的营运客车做到逢车必查;凡是营运客车超员的,一律就地卸客转运;凌晨2时至5时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安徽省高速公路;发现仍在继续行驶的,一律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5条1款6项予以处罚,并引导至就近的服务区强制停车休息;对“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危及安全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

据介绍,省交警部门将对发生多次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车辆及企业进行曝光。晨报记者 陈家静 通讯员 马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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