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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三万元扣回万吨轮

新安晚报 2018-06-23 13:06 大字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寿县法院在上海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所有的一艘万吨货船扣押、开回安徽,并及时向提供案件财产线索的知情人支付了3万元悬赏金。

2013年,寿县男子刘某以“皖金帆1088”货船为抵押物,在寿县农村商业银行借款64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3年。借款到期后,刘某没有如期归还,银行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刘某仍未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银行申请寿县法院强制执行。刘某玩起了“失踪”,传唤不到,电话不接,抵押物也不见踪影。“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打响后,经寿县农商行申请,寿县法院发出悬赏公告,以3万元的悬赏金向社会征集抵押物“皖金帆1088”货船的下落。

6月2日下午,寿县法院执行员刘家成接到电话,称发现“皖金帆1088”货船在上海黄浦江某码头。通过细致核查,刘家成确认,悬赏公告产生效用。次日清晨,寿县法院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赶往上海。

到了码头,不知什么原因,提供线索者的电话一直联系不上。面对黄浦江边上停靠的数百艘轮船,执行干警毅然决定对附近区域展开地毯式搜查。经过逐一查找,终于在黄浦江南岸一码头距离岸边约50米处的水面上找到了涉案货船。船上人员拒绝执行干警登船。执行法官带着相关法律文书,寻求海事部门帮助,在海事执法人员和码头管理人员的配合下,顺利登上货船。

上船后,执行干警发现船上人员复杂,除了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妻子,还有货主、船长以及刘某的其他债权人等人员。得知法院要扣押货船,刘某的债权人表现出了较大的抵触情绪,不允许执行干警办理扣押手续。面对复杂的执行现场和身处水面上执行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执行干警对各方人员的诉求和矛盾进行一一耐心解释和处理。经过一天一夜的不懈调解,妥善化解了绝大部分矛盾,顺利完成制作扣押清单等手续,将包括刘某夫妻在内的所有人员带出货船,将船内货物腾空完毕。

6月8日清晨,“皖金帆”货船经过10883天2夜航行,缓缓在芜湖港靠岸。李旭东桑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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