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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害怕上“黑榜”立案三天速还款

安徽法制报 2018-06-21 11:06 大字

“鲍法官,3万元执行款已全部带来,请马上通知申请人来领取,否则会影响我们公司参与招投标。”6月8日,某公司负责人主动到花山法院执行局要求履行债务。

3月21日,被告安徽某市政公司因未及时支付货款,被原告起诉至花山法院。案经调解,被告同意支付货款。但该公司签收调解协议后,迟迟不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官鲍军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在此期间,安徽某市政公司准备参加当地的招投标活动,因担心公司一旦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无法进行招投标,公司负责人火速赶到法院,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此时距离立案仅仅过去三天,案件就得以快立快结。

·黄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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