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让更多重疾患者看病少掏钱
[摘要]招标引入商业机构,为患病家庭提供托底保障
本报讯 近日,2018-2020年度省直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项目在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招标。本项目的启动,标志着全省大病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并与医疗救助制度紧密衔接,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该项目招标人为安徽省社会保险局,项目总概算18000万元。项目共有4家具备安徽省辖区大病保险经营资质的投标人参与。
今年,安徽建立省直参保职工大病保险制度,通过险种间的协同形成合力,针对不同病患群体进行精准帮扶,有效避免参保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018年拟按每人每年40元标准筹集,所需资金从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中划入。起付标准上,省直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合肥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考依据,2018年按照2万元执行,并按照50%—80%的比例分段支付。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待遇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属于支付范围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部分,由职工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而且,肿瘤患者在定点药店购买肿瘤靶向治疗药物,发生的药品费用(赠药除外)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借助商业保险机构的管理运营优势,安徽正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承办的运营方式,提高大病保险工作绩效。以后,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也会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基金承受能力相适应,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并建立筹资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最大限度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的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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