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严禁各警种部门向派出所摊派不科学考核指标减负增效激发基层战斗实体活力
本报讯 “确保县(市)公安局派出所警力占总警力的40%、城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力占总警力的60%以上。坚决杜绝公安派出所警力少于5人的情况。”6月5日,记者获悉,省公安厅出台《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派出所警力配备,切实为基层单位减负,持续激发一线民警战斗活力。
据悉,出台这项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扎实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切实减轻基层派出所负担,确保基层民警能够腾出精力干大事、干实事、干要紧的事,确保基层公安机关更好地预防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确保维护辖区一方平安。《意见》规定,为了加强社区警务力量建设,安徽省优先配齐配强城乡社区民警,社区实行一区一警或多警制,农村实行驻村民警进驻重点村辐射管理周边其他村,包村民警联系普通村协助开展工作的模式。
为了进一步减少公安派出所非合理工作负担,着力改变派出所“包打天下”的现状,理顺职责任务,积极推动派出所回归主业,《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警情分类处置规范,明晰业务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处警职责与分工,健全完善非警务类求助分流及移交工作机制。积极推进110报警与政府应急联动平台对接,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类求助,以及应当由其他警种部门处置的警情, 110指挥中心分流移送政府相关由部门或其他警种部门。同时,《意见》规定,严格控制向公安派出所下达打击任务及工作指标,属专业警种、部门职责任务的,不得变相下派分解至公安派出所。实行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机制,派出所仅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非跨县、市侦查的刑事案件,不单独办理电信诈骗、网络犯罪、涉恐犯罪、涉毒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八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等案件。
目前基层派出所民警考核指标多、工作压力大。面对这种现状,《意见》规定,根据派出所辖区治安形势和发案特点等科学安排工作目标。严禁各警种部门向派出所下达罚没款数、刑事(行政)拘留数、发案数、破案率等不合理、不科学的考核指标。此外,《意见》还确定围绕辖区情况熟悉率、发案率和群众见警率、满意率及安全感等指标,对公安派出所进行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导向鲜明的公安派出所民警考核奖励机制,考评结果作为评定公安派出所等级和优秀派出所民警的重要依据。《意见》要求,完善公安派出所民警维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出台民警依法履职免责相关规定,减轻派出所民警在依法履职过程中的心理负担。同时,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从保护民警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出发,协调检察院、法院对各种暴力袭警、恶意投诉、诬告、诽谤、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人员做到依法严厉查处。
此外,安徽省还将健全省厅机关结对联系公安派出所工作机制,通过结对联系了解掌握为公安派出所减负增效工作落实情况。一经发现违反本意见要求的,省公安厅将采用通报批评、督办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予以问责。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要将《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予以跟踪问效。
(皖公宣记者李斐)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何霞)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池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已接入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广大职工可注册使用...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