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假酒 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
[摘要]我省首起消费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讯 用低档白酒冒充口子窖、古井贡、洋河等酒,胡某等7名被告因售卖假酒被抓获。与以往刑事案件不同的是,此案由安徽省消保委发起民事公益诉讼。5月25日,安徽首起消费公益诉讼案在铜陵市郊区法院开庭。 今年3月,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就胡某等7被告通过低档白酒冒充口子窖、古井贡、洋河等酒销售一案,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法律赋予安徽省消保委公益诉讼的职责。因此铜陵郊区人民检察院向安徽省消保委发函,安徽省消保委对此表示同意并支持。 5月25日上午,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就此案公开庭审,安徽省消保委派遣法律与公共事务部工作人员董杰全程参与。 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17年3月份以来,被告胡某组织高某等人,制造口子窖、古井贡、洋河等品牌假冒白酒,销售至合肥市漕冲市场卞某处,价值高达25万余元。 2016年7月份以来,卞某夫妇购买假酒后,又将部分假酒销售给铜陵市从事酒类批发的徐某,销售金额达22万余元。徐某将批发来的假酒卖往铜陵市场,获利12万余元。执法人员在徐某处查获还未销售的假酒。 因7名被告的行为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要求7名被告在省级以上媒体向购买、饮用过其生产、销售假酒的消费者赔礼道歉,并要求7名被告承担销毁假酒的费用4000元,7名被告对这一要求当庭表示接受,铜陵市郊区法院将择日宣判。 安徽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吴瑞卿表示,铜陵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发现的损害众多消费者权益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有效防止对消费者权益侵害的进一步扩大,警示了犯罪分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消法实施以来,作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组织,安徽省消保委积极研究公益诉讼的适用条件和相关程序,探索运用公益诉讼这一维权方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晨报星级记者 张梦怡 通讯员 洪敬谱 新闻推荐 市场星报“爱心送考”活动今日启动 免费接送高考生,报名热线62620110,截止时间为6月5日11点 星报讯高考即将来临,市场星报“爱心送考”活动今日启动,2018年爱心送考活动由市场星报联合普瑞眼科医院、安徽大众汽车运输...
安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安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