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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蛙声一片 让你是喜还是烦? “保蛙派”和“除蛙派”意见不一

淮河晨刊 2018-05-09 15:34 大字

本报记者 陈瑶

“听取蛙声一片”是很多人向往的田园生活,但“一片蛙声”也让一些居民尤其是老年人难以入眠。近日,有小区因为蛙声被打破了平静,小区的“保蛙派”和“除蛙派”对于该如何“消音”的问题产生很大争议。

嫌蛙声太吵影响睡眠

昨天,家住碧水湾小区的王女士拨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自己住的小区因为有池塘水系,最近晚上总听到青蛙的叫声,吵得睡不着觉。“这青蛙叫的声音实在太大,而且是不间断地连续叫,每天晚上如此,关上窗户都不行。”王女士说,尤其到了夜间,周围都很安静,蛙声就更明显了,而且这些声音会一直持续到下半夜甚至快天亮。自己哪还能有听取蛙声一片的闲情逸致,看着最近熬出的黑眼圈,内心都快崩溃了。

“我也不是讨厌青蛙,就是每天晚上它们的叫声让人接受不了,连孩子都问我,这青蛙晚上是不是在‘开派对\’。”王女士特别强调,她不是不爱青蛙,确实是因为蛙声已经影响了全家休息,无奈之下她才求助的。

谁制造了小区的蛙声?

记者来到反映问题的王女士居住的小区,发现当地居民对“蛙声”的态度并不太统一。

小区居民马女士今年60岁左右,她笑说自己晚上也能听到蛙叫,不过她不觉得是个困扰,“年轻时下放农村听习惯了,而且青蛙多表明环境好了,还可以吃蚊子,我倒是觉得挺好的。”

可是小区里也有人认为发出叫声的并不是益虫“青蛙”。居民郭女士说,前些年,到了初夏的时候,也能听到一些青蛙的叫声,但都很清脆,今年蛙声成了阵仗很大的“哞哞”声,而且越来越大,蛙鸣大概要从晚上8点持续到凌晨4点,有时她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有多长时间是睡着的。

因为是白天,记者在小区的几个水塘边都没有看见青蛙,但偶尔会在水塘里看见蝌蚪。路经的保洁员说,虽然不知道发出叫声的是哪种蛙,但曾看见过小区有小孩放生牛蛙,这些蝌蚪长大了会成为牛蛙还是青蛙谁也说不准。

物业:抓或不抓,陷入两难

小区物业负责人徐鸿翔说,几年前就有业主在春夏之交反映过蛙声扰人清梦的问题。“有业主跟我们说,青蛙叫声太大,吵得睡不着,物业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业主就不交物业费。我们的工作人员去池塘里逮青蛙,有的业主看到了说青蛙是益虫不能逮,如果物业逮青蛙,那他就不交物业费了。”徐鸿翔说,面对“蛙声”这个难题,物业非常为难,一方面青蛙是有益的,根据相关规定不能随意捕捉,但是业主的投诉也不能不理。“说实话,物业有除四害保证小区卫生环境的义务,但对捕捉青蛙这一项,没有任何规定要求物业要为业主捕青蛙。我们只能对蛙声特别大的局部区域进行一些处理,采用驱赶或是捕捉的方式,减少青蛙的数量。”这位物业负责人特意强调,“捕捞到的青蛙并不会随意处置,一定放生。”

“蛙声”引发的大讨论

记者在微信里发布了一条“蛙声引发的生态和噪音问题该如何平衡”的朋友圈,没想到引来一场大讨论,有人爱有人嫌。正反方的争论焦点集中在:蛙声究竟是幸福,还是烦恼?

家住绿地·国际花都的徐先生:“蛙声不是噪声,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妙乐章!我最喜欢听着蛙声入眠,仿佛回到童年,回到自然纯净的乡下!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住在山水华庭的张先生平时就喜欢亲近大自然,他说:“听取蛙声一片是很有诗意的事,给人很多田园生活的想象。小区里有蛙鸣、鸟叫,有点自然的声音不比汽车喇叭声好听吗?”

住在琥珀新天地的纪先生从小在农村长大,他认为:“城市里能听到青蛙叫声,说明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这样的环境需要大家来保护,而且青蛙捕食害虫,仅仅因为觉得声音吵,就赶走青蛙,太不理智了。”

住柏庄春暖花开的张先生对蛙声也比较反感:“小区的环境是为了让业主宜居,当蛙声已经影响休息,让人难以忍受,难道还不该清除吗?”

家住华天世纪花园的萧先生觉得蛙声影响心情和状态:“小区中间位置有个池塘,天气越来越热,心情也跟着有些烦躁,青蛙再一叫,吵得不行,影响心情。物业对这些事当然是充耳不闻。”

蛙声是去是留?是道生态考题

安徽科技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授王松介绍,蚌埠市常见的蛙类大概就是沼蛙、青蛙、蟾蜍(俗称癞蛤蟆)等。而春夏之交正是蛙类“谈恋爱”的季节,所以这个时候经常能听到蛙叫声。至于小区为何会出现蛙声,王松说,蛙类喜欢生活在有水的环境中,而随着城市的建设,蛙类原本生存的“地盘”逐渐被钢筋水泥取代,小区里为数不多的水塘成了蛙类难得的栖息地。有的小区是在水系补充水分时,引入水源中含有蛙卵,有的则是居民放生。蛙类繁殖能力较强,所以有的居民会整夜听到蛙声,因为是一群蛙轮流发出的叫声。

安徽科技学院农学院院长詹秋文认为,小区里出现青蛙,至少从生态环境方面来看有其积极因素。“小区池塘能吸引青蛙,说明这里的水没有污染,物种的多样性比以前丰富了,给居住者的直接感观就是环境好了,这也是城市在局部建设中更加注重生态元素的表现。”詹秋文说,小区里的青蛙是留是赶,这是一道有关生态平衡的题目。“既然青蛙相中了小区里的那块‘风水宝地\’,那么我们就该有足够的宽容,无论怎么说,蛙声肯定比城市的噪音要轻很多。”詹秋文的观点是,无论是人还是青蛙,都只是整个生态系统的一个元素,人类作为大自然的“客人”之一,在城市中与青蛙相遇,产生的矛盾需要合理处理,寻求一个生态的平衡点,赶尽杀绝绝不是明智之举。

捕20只青蛙就可吃官司

市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赵明介绍,青蛙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虽然‘三有动物\’并不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但狩猎、捕杀都有可能犯法。”赵明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就可以立案。按照《刑法》第341条的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捕捉的数量达到一定数额,量刑还可能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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