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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守信者获激励 使失信者受惩戒

合肥日报 2018-05-04 01:04 大字

[摘要]我省持续深入开展税收诚信体系建设

本报讯诚信纳税能享政策红利,失信纳税人会有28项禁限。记者日前从省国、地税局召开的新闻媒体通报会上获悉,安徽省税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税收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评价管理,推动依法诚信纳税,取得了积极成效。

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

今年,安徽省税务部门扩大了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将新设立的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和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评价范围。扩围后,全省95.5%以上的企业参与了纳税信用评价,基本实现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

据介绍,安徽省企业纳税信用状况持续向好。全省A、B、C、D四级纳税信用级别企业中,A级企业连续3年保持稳定增长,B级企业占比上升至80.55%,C级、D级企业均呈下降趋势。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安徽省在原有A、B、C、D四级纳税信用级别基础上,增设了M级。据统计,有33.4万户新设立企业被评为M级,占扩围企业的80.3%。今后,这些企业不仅可以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勾选认证税收领域便利措施,还能在申请贷款、参加评选等方面获得诸多便利。

守信获激励失信受惩戒

诚信纳税不仅是企业信用的体现,还能为企业发展带来政策“大礼包”。

据介绍,被评为A级的纳税人不仅可以享受便利化办税服务,还可以在项目审批和管理、税收服务和管理、财政资金使用、进出口便利化、文明创建等18个领域,享受41项联合激励措施。

不仅如此,安徽省还将“税融通”首贷主体由A级纳税人扩大到B级纳税人,纳税人可以凭借纳税信用信息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贷款。去年,全省累计发放“税融通”信用贷款147.98亿元,服务企业6412家。

在对守信纳税人进行联合激励的同时,安徽省也建立了纳税信用惩戒机制。

据介绍,安徽省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将其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实施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依法限制公司债券发行,依法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28项惩戒措施。 (记者 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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