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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无参保证明将不办施工许可手续

市场星报 2018-05-03 01:02 大字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安徽省关于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已于日前正式出台。安徽省将用多种手段强制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给职工尤其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包含铁路、公路、机场、水运等建设领域

根据方案,各类施工企业应以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为单位,原则上在项目或标段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因特殊原因无法属地参保的,应在项目施工地集中统一参保。如发生工伤事故,由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等工作。

适用范围为:铁路建设项目,包括各类铁路工程;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包括各类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港口、航道等工程;水利建设项目,包括河道、堤防、水库、泵站、水闸等工程;能源建设项目,包括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建设项目;机场建设项目,包括航站楼、停车场、公共交通车站、储油区和连外道路、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和储油库等基础设施以及其他类工程建设项目。

按工程费的1.2‰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为单位,原则上在项目或标段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以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1.2‰缴纳工伤保险费。此前未参保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在参保缴费时以项目或标段剩余造价为基数核定缴费额。

无参保证明将不办施工许可手续

施工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监督管理等部门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作为保证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之一。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未提交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监督管理等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建工程各承建单位应自本方案印发后30个工作日内,到项目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将项目参保缴费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人员变动,须在10天内报送情况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或标段施工期内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对项目施工期内全部从业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项目从业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送人员增减变动情况。

企业办理参保缴费备案可当日办结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会适应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用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优化参保缴费、工伤认定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伤保险管理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专门窗口,安排专人管理,提供“一站式”服务,尽可能缩短参保缴费流程、简化手续,力争实现施工企业办理参保缴费备案当日办结,避免因办理流程复杂影响工程开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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