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将设治安岗亭
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健康成长。省教育厅日前出台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学生欺凌事件“零容忍”。省教育厅对中小学生欺凌作出了明确界定,不仅肢体伤害算欺凌,通过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伤害等行为都算欺凌。
语言及网络手段欺负也是欺凌
学生欺凌事件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近年来备受关注。省教育厅在方案中明确,对学生欺凌事件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在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上要依法依规,将按照“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实施“零容忍”,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予以必要的处置及惩戒,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学生欺凌常常被嬉戏打闹等形式掩盖。省教育厅在方案中对中小学生欺凌作出了明确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省教育厅还要求,特别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女童的关爱和保护,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学生受到欺凌伤害。
学校原则上10日内完成调查
防治学生欺凌,安徽省要求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共同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参加。
省教育厅明确,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则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
安徽省还将建立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及时逐级报备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沟通,对严重的欺凌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组织专业人员对涉及学生进行心理咨询教育和安抚。省教育厅同时要求,相关部门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泄露有关学生隐私及其家庭信息,防止事态蔓延,坚决避免被欺凌学生受到二次伤害。
校园公共区域24小时视频监控
校园及周边是学生欺凌经常发生的地方。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严格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不良倾向学生、宿舍、晚自习等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理,杜绝管制刀具被带入学校。
学校还应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做到校园重点场所、公共区域24小时无空缺。安徽省将通过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
安徽省还将进一步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公安机关将在治安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设置警务室或治安岗亭,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隐患苗头,及时预防处置。同时,通过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问题,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
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举报电话
对学生欺凌早发现,早处理,安徽省将定期开展涉校学生矛盾隐患排查,设置并公布学生欺凌治理举报电话,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排查可能导致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隐患,积极化解学生矛盾纠纷,及时处置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将采取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帮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
省教育厅明确,教育部门可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学生屡次欺凌可转送工读学校
对实施欺凌学生如何惩戒?记者了解到,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对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对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对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省教育厅明确,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对依法不予行政、刑事处罚的学生,学校要给予纪律处分,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等处分,必要时可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工读)学校。
对校外成年人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关部门将对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记者刘媛媛实习生韩潇/文余红霞/图
教育孩子勿碰欺凌“红线”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新闻推荐
“工地不停工,监管不放松” ——西江四桥项目施工方安全总监陈新建的假日安排
4月29日,在西江四桥13号主墩,项目施工方安全总监陈新建向施工人员强调安全操作规范。梁萍摄本报记者梁萍“现在是雨季,电焊工要注意施工用电安全,穿好绝缘鞋和戴...
安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安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