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同比增八成,背后存在八大乱象,中消协提醒—— 社会类培训领域“卷包跑路”风险增大
幼儿早教、考学辅导、语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素质类培训……近年来,社会类培训机构遍地开花。然而,中国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的《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暨社会类培训投诉情况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社会类培训投诉同比增长80.12%,在各类投诉中增幅明显。
中消协特别提醒,社会类培训投诉大增背后存八大乱象,该领域“卷包跑路”风险正在累积,消费者群体权益受损可能性增大。
资质不全 虚假宣传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培训机构需要先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然后再去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但报告指出,很多培训机构没有办学许可证,仅在工商部门以“教育信息咨询公司”名义注册,就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此类培训机构虽然有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有的培训机构甚至没有营业执照,属无证经营。
报告显示,为扩大培训规模,有培训机构通过编造教师学历、夸大培训内容和培训效果等方式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比如虚构一线授课名师、通过率百分百、押题命中率百分百等。消费者付费后,才发现培训机构存在夸大宣传,进而产生纠纷。
今年初,安徽省铜陵市刘某准备给不到2岁的孩子上早教托管班,早教中心承诺随时可查看监控,观察孩子情况。但报名后发现,监控经常无法观看,且孩子没上几天就开始拉肚子,怀疑早教中心餐饮卫生不达标。
刘某的遭遇并非个例。报告指出,培训行业市场准入门槛低,经营者管理水平不一,培训质量参差不齐。这不仅严重影响消费者消费品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消费者投诉,还影响培训行业的整体形象。
合同格式条款显失公平
报告指出,一些培训机构常常单方面更换培训地点、上课时间、授课老师、合并班级,甚至取消课程,违反合同约定,导致消费者得不到预期的培训效果。部分消费者还因为自身原因解除合同,愿意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希望协商退回余下培训费时,但经营者仍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退款。
中消协律师团律师王惠娟表示,培训机构一般与消费者签订格式合同,合同中存在部分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模糊条款等,甚至部分网络培训机构并不提供纸质合同,电子合同也没有明显提示,而是一味地提示消费者尽快付款。发生消费争议时,经营者以合同有约定为由,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
报告显示,培训行业普遍采用预付的方式收费,消费者接受培训前购买充值卡、会员或者预付全款,部分培训机构为了促销课程更是推出了各种预付费算法,模式复杂,甚至跟“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挂钩。
对此,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预付式消费整体监管有限,培训机构经常以破产、转让为借口一走了之,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培训机构“跑路”事件大致分为三类:一是恶性故意,以教育平台为名头圈钱;二是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三是挪用预付款投资失败。
网络培训乱象丛生
报告指出,部分经营者以养生、保健、调理身心等为主题,招揽消费者进行短期培训,培训内容免费或者费用很低,却在培训过程中大力推销保健品、器械或者其他高价课程,而这些被推荐的产品并不具备相应功能,甚至危及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互联网技术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为一些个人、团体开展在线培训项目提供了便利。这些项目多以职场技能、人际交往、单个主题培训或讲座等为主,因为培训主题新颖、收费低、方式灵活、参与方便,受到消费者追捧。
但报告指出,很多培训项目主体并不具有培训资质,培训效果差,没有售后服务,甚至收钱后无法再取得联系;有的经营者以网络直播、在线讲座等名义躲避监管。
不仅如此,线下培训地点属于人口聚集区,但很多培训场所并不符合消防等安全规定,一些培训机构甚至选择偏僻的出租屋办低价班,或者设置多个空间狭小的隔断。
针对社会类培训存在的乱象,中消协表示,社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涉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净化教育培训市场。
此外。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应从培训机构的资质、口碑、服务、管理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同时注意签订正规合同。
(本报北京4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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