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证体制改革结硕果——合作制公证处更具活力
本报讯 自去年9月安徽省拉开公证体制改革大幕之后,合作制公证机构的设立一直备受期待。4月18日,安徽省首家获批的合作制公证机构落户合肥市高新区,合肥市庐州公证处正式开门办证,不吃公粮”“ 更具活力。今后居民有办理公证的需求时,又多了一项选择。
据介绍,新设立的庐州公证处现有人员近20人,其中执业公证员7名,可以承办公证法规定的各类国内及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至此,合肥市包括四县一区在内的公证机构达到8家,除了庐州公证处外,其余7家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性质。作为创新公证组织形式的有益探索,合作制公证机构与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有所区别。其由符合条件的公证员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共同出资;不要国家编制和经费,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实行民主管理,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
不过,在运行过程中,合作制公证机构坚持“三个不变”原则,即作为法律授权的证明机构的性质不变,公证书的法律效力不变,公证业务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监督、指导的监管体制不变。在收费方面,也严格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来执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合作制公证机构的出现,将为目前的公证行业带来活力。合肥市司法局局长刘晓文曾在全市公证改革创新工作推进会上客观分析当前公证行业面临的形势,近年来广大市民对公证服务的需求大幅度上升,然而公证工作因为受到体制编制的制约,人少事多”“ 的矛盾较为突出,办证难、排队难,一证难求”“ 的现象常有发生。而合作制公证机构具有体制机制优势,在人、 物方面更加灵活。庐州财、公证处主任汪宏政表示,将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加大公证服务供给侧改革,努力简化办证流程,提高办证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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