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推动公租房小区纳入属地社区管理
[摘要]提供商业便民利民和居民支援互助服务
今年,安徽计划把更多公租房小区纳入属地社区管理,并推进商业便民利民和居民支援互助服务等向公租房小区延伸。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今年全省将新开工28.18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居民们的生活配套条件也会越来越完善。
积极争取 国家棚改专项贷款支持
今年,全省计划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8.18万套,基本建成23.75万套。根据最新的安排,全省2018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9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基本建成目标任务(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1万套)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12月底前达90%以上。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抢抓国家棚改专项贷款政策机遇,对纳入全省2018年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项目进行梳理划分,按照棚户区改造类型和项目成熟度,科学合理安排棚户区改造融资渠道,力争8月底前全面落实项目资金。做好棚改项目贷款资金管理,确保棚改贷款发放与项目进度相匹配、贷款资金支付与实际使用相衔接,提高棚改贷款资金发放和使用效率。
2018年,全省将定期通报已开工三年以上未竣工的棚改安置房项目竣工交付进展情况。对纳入国家棚改计划的安置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停工或进度缓慢,不能按期竣工交付使用的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棚改居民早日住上新房。
鼓励公租房 实施梯次精准保障
为了加快形成公租房有效供给,省住建厅提出今后要结合公租房房源情况和住房困难程度,制定面向住房困难面广的行业单位集中配租的实施方案。在确保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的基础上,积极改善住房困难发生面广、工作条件较为艰苦的行业职工居住条件,实施梯次精准保障。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拓宽已建成公租房配置使用范围,尽早形成有效供给,发挥使用效益。住房租赁国家和省级试点城市,要采取差别化租赁政策,将一定数量的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纳入住房租赁体系。其他城市要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将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纳入住房租赁体系。
房源增加后,全省还将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建立可持续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公租房专业化运营和社会化服务,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纳入属地社区管理服务范围,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商业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支援互助服务等向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延伸,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吴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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