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事宜还没着落小区将成立业委会为居民“发声”
颍州晚报讯(记者 高红) 14日,颍州晚报以《又见物业划车位,这次地锁还伤了车》一文,报道了阜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季花都小区,物业在小区公共道路划车位、装地锁出租,一名业主的车还被刮伤。几天过去了,该事进展如何?
昨日,车辆受损的车先生表示,小区物业方面,一直没有人联系他商讨赔偿问题。
针对车先生车辆受损一事,昨日,颍州晚报记者再次致电小区天方物业法律顾问、安徽蓝邦律师事务所杨朝晖律师。“我认为车先生车辆受损,责任应由租用车位的业主负责。”杨朝晖律师给出的理由是,物业已将车位租给业主,车位的使用与管理都由该业主负责。此外,车先生停车时,占用的是其他业主租用的车位,自身也应负有一定责任。
采访中,颍州晚报记者提及在《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有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有这条规定吗?我不太了解。”杨朝晖律师认为,天方物业在四季花都小区公共道路划停车位出租的做法,并不违反法律规定,阜城其他小区也有类似行为。
此外,颍州晚报记者了解到,如今新阳社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正在积极帮助四季花都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日后便于帮助全体业主“发声”,以监督物业改变小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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