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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全国两会

合肥晚报 2018-03-09 02:51 大字

全国人大代表尹同跃建议加速推动商用车电动化  

作为一名来自汽车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尹同跃对新能源电动车的关注自然不会少。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工作报告对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出了建议。

据悉,工信部在2017年牵头制定和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首次对各汽车生产企业提出明确的量化要求,将极大提高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尹同跃表示,然而这一办法仅适用于乘用车,对碳排放量更大的商用车尚无积分管理政策,为更好推进节能减排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他认为,必须在加速推进商用车电动化进程上采取有效举措。

据悉,商用车的碳排放量是乘用车的5倍到10倍。商用车负载大、使用率高、年均行驶里程长,虽然在全国汽车保有量和新车销售量中只占20%左右,但每年消耗车用燃料在50%以上。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为满足城镇人口生产生活需求,更多城市物流车和专业作业车投入使用。这些商用车应用新能源技术,实现电动化,将对治理城市空气、噪声等污染起到巨大作用。”

在尹同跃看来,通过积分管理办法,有利于推动商用车向新能源技术发展,既降低车用燃料消耗、减少碳排放,又降低石油对外依存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具体操作上,可以考虑打通乘用车和商用车的积分,将轻型商用车与现有的乘用车双积分管理办法相融合。如果实行分类管理,将导致管理复杂程度提高,不利于简政减负。”

他说,将乘用车和商用车合并管理,在推动电动化的同时,还能够巩固我国商用车领域在汽车行业的传统优势,在对外合资合作中为民族汽车产业赢得更多话语权。

调节峰谷用电政策 引导新能源汽车夜间储备电能

除了希望能够加速推动商用车电动化,尹同跃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用电也颇为关注。

“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79.4万辆和77.7万辆,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一,累计保有量达到180万辆,占全球市场保有量50%以上。新能源汽车有望成为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抢占先机的重要机遇。”

在用电方面,根据国家要求,在保持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夜间)电价,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这项政策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减少碳排放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

同时,夜间电价低,而新能源汽车通常在夜间的闲置时间进行充电,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对于夜间用电的储存,节约白天用电,同时也减少了夜间电网内的电量浪费,有利于国家进一步降低碳排放,更好的节约能源。

因此,尹同跃建议,提高白天用电电价,降低晚上用电电价,在全国范围内落实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一步降低夜间电价。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浪费的晚上用电电量相当于一个完整的三峡大坝发电电量。尚有部分省市区未发布针对本区域居民用电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其中包含经济发达的省市区。”

尹同跃介绍,这些省市区正是最有新能源车消费意识和能力的区域。国家应积极推动这些省市区制定并实施本区域的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陈建银

完善与计划生育政策相适应

“能成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作为一名“新面孔”,来自于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建银坦言,当选人大代表,一方面感到非常激动,另一方面也是沉甸甸的责任。

今年首次参加全国两会,陈建银带来的建议关乎独生子女养老问题。

“自1982年开始,我国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为响应国务院的号召,每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到2016年1月起,为遵循人口发展规律,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陈建银说,在此长达34年的历史进程中,数以万计的家庭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好”,大部分都成为独生子女家庭。

如今,这一群体已逐步迈入老龄阶段,这些家庭的老人养老成为亟需解决的一件民生大事。如何完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政策,实现这一群体老有所养?

陈建银建议要出台与之相适应的普惠政策,要完善与计划生育政策相适应的养老政策体系,在住房、医疗、税收等方面出台可操作、针对性强的养老政策。

比如,出台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或者共同居住的政策;对于随独生子女落户本地的老年父母,要建立养老金的异地支取、医疗保障的异地转移运行机制;提高独生子女父母高龄生活补贴,建立独生子女父母失能生活补贴和困难丧偶老人生活补贴;建立失能老人长期照顾保障制度,设立“独生子女照料假”等等。

同时,陈建银还建议,要分层次建立国有养老院,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国有养老体系。对属于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建议在80周岁以后实行费用全免,70-80周岁以前适度收费;对独生子女中的“失独”家庭、“失能”老人,则在70岁以后,即实行免费养老。此外,要鼓励社会机构养老。在用地审批、项目立项、金融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推动社会养老机构规模、质量与未来养老需求相适应。

合理设置母婴室 并纳入相关法律法规

“每个城市或每个公共场所应按照其面积大小,合理地设置母婴室,并纳入相关法律法规。”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陈建银还带来了一份有关“母婴室”的建议。

根据此前调研,陈建银发现,虽然有些城市母婴哺乳室建设已经相对完善,然而类似高速公路服务区、火车站、汽车站等这类公共场所,母婴室的建设进度却仍不尽如人意。

“这种现象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文明进步的节奏不相适应,社会在不断进步,特别是女性需要更加私密的隐私空间。”因此,陈建银建议参照每个城市或者每个地方面积大小,对母婴室的设立进行合理的分配。其中,要设立专项资金落实母婴室建设,配备凳子、洗手池、消毒纸巾等,标志标识要清晰。同时,她也希望将这块内容纳入到法律法规中,以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

全国人大代表彭寿组建创新战略联盟 解决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总体质量,但是目前新型企业‘技术孤岛\’现象比较明显,创新要素在产业链各环节上的多头部署和分散投入,导致一些重点领域不能有效实现突破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彭寿认为,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特别是要集中将各类创新要素向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的集聚,“这不仅有助于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也是打造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创新中心重要举措。”

因此,他建议加大企业为龙头的创新型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持。对有内生动力、有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创新创业型企业,支持建设高水平创新中心。并且,设立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加强对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研发,同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消除科技创新中的“技术孤岛”现象。

全国人大代表董开军呼吁设立 合肥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各种侵权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产权纠纷案件要依法甄别纠正”。这让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甚是兴奋。

“中国有句古话说得好:有恒产者有恒心。”董开军表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对产权的保护应该是多渠道、多方面的,走法律保护之路是产权保护的治本之道。”

成立知识产权法院是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门化建设做出的顶层制度设计。

2017年8月30日,合肥知识产权法庭正式揭牌。法庭成立6个月以来,收案量与其成立前合肥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2017年1至8月相比,增幅高达70%,凸显了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对司法保护需求的激发作用。

另一方面,随着合肥知识产权法庭的运转,其作为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在人员设置、专业水平、组织架构等方面的固有局限性也逐渐显露,进一步健全安徽省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体系的社会呼声依然高涨,反映出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尚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安徽省知识产权司法需求。

在今年全国两会中,董开军呼吁设立合肥知识产权法院,辐射安徽全省乃至周边地区,满足安徽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知识产权成果保护的迫切需要,有效维护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构建公平健康的创新市场秩序。

严守防范 冤假错案的底线

采访中,董开军还告诉记者,过去五年安徽法院共审结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10万件,对其中有申诉、信访的,高度重视,及时梳理和甄别。

“对于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情况比较复杂,时间跨度较长、法律性、政策性也比较强。为此,要特别关注涉产权申诉案件、信访案件,对确属冤错案件的,坚决依法纠正。”

除了纠错,还要防错。董开军表示,防错,就是依法公正审理好当前案件,防止发生冤错案件。对于已经受理、正在审理的涉及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必须贯彻落实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严格公正司法,严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确保不发生错案。

“做到纠错、防错,关键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错案追究和问责。”董开军建议,还要建立起新型监管机制,抓好案件办理关节点的管控,确保案件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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