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敢侵吞医保,就该向谁“动刀”
百姓“救命钱”不容蚕食鲸吞。众所周知,医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全体人民病有所医的基石。医保基金的安全关乎每位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更关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金的,将受到刑事制裁。
尽管骗保行为是国家重拳打击的对象,然而现实中依然有不少医疗机构和个人为利益驱动,不惜铤而走险。
据记者调查,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只要有社保卡,得什么病、拿什么药、谁来体检,都可由患者“点单”。从表面上来看,这样的“便利”对医患双方都有“好处”,病人看病、保健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如此一来,为医院吸引来大批的“病患”,医院的“医疗收入”自然也水涨船高,甚至进入了“快速发展”期。
然而,看似“医患双赢”的交易,蚕食的是国家医保基金,侵害的是全体参保人员的利益。
事实上,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的骗保现象只是“冰山一角”。据国家审计署2017年1月发布的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结果显示,全国92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涉嫌通过虚假就医、分解住院等方式,骗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2.07亿元作为本单位收入核算。
一位医保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说,医生对病患的诊疗、开药、住院过程专业自主性极强,这对医保基金的事后稽查形成了一种专业“壁垒”。与此同时,在套取医保基金的过程中,由于医患双方利益一致,极易结成“利益攻守”同盟,增强了骗保的隐蔽性,加大医保监管调查取证的难度。
从根本上铲除骗保行为,首先要通过改革医保基金给付方式,形成医患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其次,应完善医保监管的规则设计,明确医院、医生、患者三方的责权利关系,加大违法力度,“挤压”寻租的空间;此外,还应充分利用数据化和网络化技术,创新监管机制,变事后监控为实时“无盲区”在线监控,防止医保基金“跑冒滴漏”。
百姓“救命钱”不容蚕食鲸吞。保障百姓“救命钱”的安全,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需要相关部门拿出刀刃向内的改革勇气,形成“不敢骗、骗不了”的制度土壤。
(据新华社合肥2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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