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将关系到政府“得分”
[摘要]安徽省出台考核办法 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本报讯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将关系到政府的“得分”。日前,安徽省出台《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对各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为了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安徽省制定出台了考核办法。根据安排,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
在流程上,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3月底前完成。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开展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和成效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负责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2月底前,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成立考核组,采取抽查等方式,对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和成效实地核查,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
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若存在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后两名且低于85分;发生3起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4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4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等情况,则考核等级为C级。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省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联席会议约谈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两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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