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76件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处理
[摘要]76件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处理
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获悉,大会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审查意见的报告》。根据报告,共有76件议案(并案后为50件)作为大会议案处理。这些议案涉及生活垃圾处理、校园安全、环境保护、粮食安全、农村环境治理等多个领域。
[垃圾处理]立法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化
来自合肥市代表团陈长贵等10位代表提交“关于制定《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议案中提出,要形成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入企业合作。同时,明确公民义务,制定奖惩措施,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网格管理,让城乡居民从大类分类做起,逐步养成生活垃圾细分,同时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等完整的收运线,增配各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规范车辆标识。保证居民参与度与分类投放准确率,终端处置能力增强,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化、常态化。
[学生安全]建立校园周边安全巡逻制度
校园暴力、意外伤害、假期安全,关于中小学生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来自亳州市代表团的马昭华等代表认为,解决此类问题,需要政府、学校、社区、家庭等各方面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建议制定《安徽省学生意外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
代表们建议,首先学校应把学生安全教育放在工作首位,按照学生的年龄段和学级段科学合理地设置安全、心理教育课程,并配备专业的教师教学。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监督机制,将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评范围;公安部门应建立学校及周边的安全巡逻制度,特别是在学生上下学、放假时段,提高巡查频率、加大巡查力度。
[大气防护]扩大烟粉尘污染治理范围
2015年,安徽省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来自亳州代表团的任斌等代表认为,现行条例中,烟粉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污染治理要求、机动车污染防治、生活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工作存在不足,建议对条例进行修订,并提出了具体修订意见。比如现《条例》中对烟粉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污染治理要求范围较小,建议扩大范围;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方面,应纳入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体系建设。
[经济发展]立法保障大数据信息安全
来自淮南代表团的杨东坡等代表认为,推动大数据发展应用,是安徽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劲动力和重要突破口。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徽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的地方性法规,对安徽省大数据发展应用的一些基本问题作出原则性、概括性、指引性规定,引领和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记者马翔宇
■总体情况
76件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处理
截至1月24日20:00,本次会议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297件。
在征求相关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研究,作为议案处理的议案共76件,并案后为50件。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这76件议案均不列入本次大会会议议程,闭会后由省人大常委会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同时,没有作为议案处理的其余221件议案均作为建议转有关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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