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修订和完善 《安徽省犬类管理办法》
晨报讯近年来,因违规养狗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多位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要物业和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同时修订完善《安徽省犬类管理办法》。
代表们称,违规养狗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主要集中在狗扰民、狗伤人、狗吓人、污染环境及传播疾病方面。他们给出了一组数据,2016年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384995例,死亡438人,报告死亡数居前3位的病种依次为艾滋病、肺结核、狂犬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3.02%,2017年安徽因狂犬病死亡26人,养狗已直接影响到社会环境的平静和和谐,成为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
省人大代表黄群英说,目前许多小区的业主在遛狗时尤其是一些大型犬未拴绳,常常对儿童造成惊吓,容易造成意外事件的发生。
他建议,物业等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对业主遛狗必须拴绳的监督和教育,以确实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安全。
而省人大代表刘正龙则建议修订完善《安徽省犬类管理办法》。他说,该法律自1988年颁布实施以来,一直未修订,管理办法许多条款已不符合对目前犬类管理的要求。为此,安徽省有的地方根据群众的呼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出台了一些规定,但要求和规定不尽统一。因此省政府有必要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他建议城市部分公共区域如学校、医院附近应禁止养犬,生活社区对大型犬类的饲养进行严控。城市犬只出户应当挂犬牌、束犬链,划定遛狗区域,由市容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组织巡查。未经批准养犬、养犬扰邻、犬只伤人应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犬类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作更加明确的规定。“我建议,省人大可以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就这几个方面组织调研,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对《安徽省犬类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版稿件由晨报记者琚园园于巧妮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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