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系列惠老便老举措,医疗卫生利好尤其多鼓励医疗、养老机构互相申办许可证
本报讯 (星级记者 程茂枝)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立足老年人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在居家养老、医疗卫生、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多个领域,实施一系列惠老便老政策举措。特别是在医疗卫生方面,将在计生奖特扶、老人免费体检、医养结合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政策,让老年人安享健康幸福晚年。
实施意见明确,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政府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按规定给予全额或部分补贴。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将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扶助范围,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关爱和帮助。
安徽省将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统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打通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融合通道,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申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积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实现老年人卫生健康服务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对接。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意见要求基层医疗机构要开展老年医疗保健服务,发展家庭病床,采取定点、巡回、上门等多种服务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护理、康复、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服务。建立家庭医生制度,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为解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安徽省将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整合衔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为方便老年人就医,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此外,安徽省还将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设置相关专业或培训项目,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经营管理、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人才。推动具有相关学科专业的院校开发老年教育课程,为社区、老年教育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教学资源及教育服务。鼓励医学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支持兴办老年电视(互联网)大学,依托“安徽全民终身学习网”,打造老年教育信息化的学习平台、资源平台、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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