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新举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创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单纯依靠政府投入为主的传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建立与安徽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建设管理体系,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深化落实。
在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模式方面,《指导意见》明确省属国有企业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的高速公路、省域公益性重点水运建设项目,采用“省市共建、以省为主”模式;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采用“省市共建、以市为主”模式;农村公路项目采用“省市补助、以县为主”模式;客货运输站场项目采用“部省补助、市县建设、企业运作”模式。
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指导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各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建设实际,通过合理选择BOT+EPC、BOT+EPC+建设期补助、TOT、股权合作+EPC、建养一体化等多种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安徽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在探索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方式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根据项目建设模式、法人组成的不同情况,给出了自管方式、改进的传统方式、代建方式等3种建设管理方式。
记者了解到,今后安徽省将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型企业,按同等标准、同等待遇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 《指导意见》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际,跨行业、跨部门整合资源,推出一批适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习生曹流芳胡渺渺本报记者周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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