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出炉
□记者方伟
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近日,《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印发,明确提出将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的公办幼儿园,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
A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左右
2011年以来,安徽省以县为单位先后实施一期、二期行动计划,学前教育资源快速扩大,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师资队伍不断壮大,“入园难”进一步缓解。但总体上看,普惠性资源依然不足,公办园少、民办园贵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幼儿园运行保障和教师队伍等体制机制建设相对滞后。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对学前教育资源总量的需求将大幅增加,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带来资源结构性短缺。为此,继续编制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三期行动计划》确定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左右,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B
每个乡镇至少1所公办幼儿园
根据安排,将进一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以县(市、区)为单位制订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按照“就近、够用、适用、安全”原则,合理布局规划幼儿园,均衡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的公办幼儿园,支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资源,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扶持和规范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意见,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C
制定幼儿园拨款和补助标准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逐步制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的补助标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健全幼儿资助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对纳入编制管理的公办幼儿园,通过统一公开招聘、内部调配、中小学富余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待遇偏低问题;健全幼儿园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机制,根据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要求,确定培养规模和层次,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同时,建立和完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制定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
D
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三期行动计划》还要求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落实县级政府对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责任。
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要求,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提升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探索农村乡镇幼儿园和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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