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近日发布通知规定2018年起 实施出租车“油改电”换购计划
新华社合肥8月29日电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安徽省近日发布通知,新增及更换的公务用车、公交车、环卫消防车等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明年起将实施出租车“油改电”换购计划,并给予企业运营补助。
这份名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安徽省从2018年起实施“油改电”换购计划,其中,合肥与芜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在享受现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2017年至2020年进行“油改电”换购的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企业,各市可合理确定、调整出租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给予年度运营补助。
通知明确,将新能源汽车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省内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今年,合肥市与芜湖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0%,其他城市比例不低于50%。到2020年前,每年按照10个百分点的增加比例逐年扩大应用规模。
为支持新能源车企创新发展,通知规定,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对年销售新能源商用车分别达到1000辆及以上,或者新能源乘用车达到10000辆及以上的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500万元。
另外,安徽省计划,到2020年,建成各类充换电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18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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