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五个确保”夯实脱贫攻坚基层基础工作
本报讯(松宣)为扎实推动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松潘县提出脱贫攻坚“五个确保”的刚性要求,强约束、硬管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确保专人专职。加强乡镇脱贫攻坚人员力量配备,做到专班专人专职。该县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负责制。确定一名党委班子成员专门分管脱贫攻坚工作,并由县委县政府发文确认,纳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管理。落实1—2名专职工作人员,人员不足的乡镇从转任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配。
确保常态研究。强化乡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研究谋划。乡镇党委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分别围绕脱贫任务、目标分解、工作举措、脱贫成效等问题和全县脱贫攻坚阶段性任务,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确保推动落实。工作落实情况实行痕迹化管理,工作研究推动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确保心中有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分管领导必须与每一户建卡贫困户见面,零距离接触,访真贫、摸实情、问需计、讲政策、鼓干劲。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分管领导走访贫困户的情况均实行工作纪实管理,每一季度和年终分别接受县级督导检查,并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述职考核。
确保资金到位。组建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项目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项目整合领导小组,根据55个贫困村脱贫规划指定项目“需求清单”,编制《松潘县扶贫攻坚工作资金保障方案》,整合涉农和民生项目资金投向贫困村,确保扶贫资金直接惠及扶贫对象。在资金匹配方面,贫困村按70%用于贫困户的扶持、3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匹配,有贫困户的非贫困村按30%用于贫困户的扶持、70%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匹配。
确保严格督导。全县成立了脱贫攻坚督导工作组,由县委常委担任组长,划定5个督导片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抽调由县目标督查办、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每月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一次常态化督查,进行汇总、汇报、通报,并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及下次督查重点。针对业务性较强的如扶贫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管理等工作,抽调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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