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过三关 “事”后维护也将获补贴
攀枝花仁和区试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来,奖补资金达5000万元
□本报记者 秦勇 文/图
1月26日一大早,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银鹿村二组村民雷光明开着自家的机动三轮车来到地里摘菜,没过多久,车子就装得满满当当的了。
以前的烂泥路,只要遇上下雨,不要说车开不进来,就连人下地也得卷起裤腿,连背带扛把菜搬到大路上来装车,很是恼火。“现在水泥路修通了,出行方便了很多。”雷光明告诉记者,去年11月组里开工修建长450米的水泥路,今年1月12日竣工。
去年以来,该组通过仁和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成5条水泥路,改变了村民的生活。
2010年,仁和区被列为全省首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截至目前,该区已实施207个项目,投资上亿元,奖补资金达5000万元,覆盖全区13个乡镇、50个村、138个村民小组,覆盖率分别占全区乡镇、村、组总数的93%、62%和23%,5.4万人受益。
2013年12月,经农业部审核,仁和区被认定为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成为全国首批100个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市、区)之一。
项目实施过三“关”
1月26日,记者来到银鹿村二组村民徐成亮的家。他家崭新的二层小洋楼格外显眼,门外是一条笔直的水泥路。
以前,徐成亮的家门口是一条泥巴路,路边还有一条水沟,出行极不方便。去年听说要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把水泥路修到家门口,徐成亮有了盼头。“每个人只需交10元钱,每户家庭出3个劳动力,其它资金由财政奖补和集体资金出,村民们十分踊跃。”银鹿村村支书李荣昌说。
可就是这样一个老百姓拍手称快的大好事,在工作开展之初却遇到过不少麻烦。由于修的路要从徐成亮的院子里穿过,而院子已经修起了围墙,徐成亮心里自然不乐意。李荣昌多次上门做工作,徐成亮最终点头同意了:“路通了,对我和其他村民来说都是大好事。”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尤其在项目建设方面,即便所有的事都采取还权于民、民事民立的办法,件件做到百姓满意依旧十分困难。
但再困难,每个项目的实施,必须过三“关”:实施前,要核对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合规,必须尊重民意,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严禁干部个人包办;实施过程中,要核实出劳的真实性,筹劳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村民每次出劳要登记签字,以资代劳的村民每年不超过1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标准为50元,参与筹资筹劳的村民都会领到专用收据,收上来的钱由乡镇代管,按规范程序专款专用,并跟踪审计;最后还要走访农户,验收项目是否合格,公示工程结算等,接受村民监督。
“项目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对每一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细致的甄选、审核和全程的透明化公示。”仁和区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张桂英说。
建好后管护不马虎
如今,银鹿村二组已经有5条水泥路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修好了,但后期的管护问题又摆在了村民面前。“这5条路可是我们付出了资金和劳动,得好好维护,现在凡是大卡车坚决不能开进这几条路。”该组组长孙加禄说,路面也由各家各户负责清扫,实行分片包干。
据了解,各村根据项目特点采取不同的管护方式。
对人畜饮水项目一般有专人管护,管理人负责抽水供水,设备检修维护,查表收费,收取的水费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管护人员报酬。
对沟渠采取分段包干到户,农户负责适时清除沟内杂物,确保引水顺畅。
对道路的管护则办法多样。多数村实行分段划分到户或实行门前三包;有的村安排低保户负责每月1-2次的路面清扫;也有个别村民小组使用集体资金安排专人养护。“利用集体资金安排专人养护的效果非常好,但前提是村组集体要有资金。”张桂英坦言,多数村组集体资金紧缺,无力承担专人管护费用。
随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项目越建越多,村级组织公益设施维护的负担也将越来越重。
在张桂英看来,政府应尽早建立财政资金补助机制,专项用于项目的后期管护,解决村组管护资金紧缺的难题。
据了解,张桂英的建议很快将落实。针对一事一议的“事”后维护,实施了项目的每个村将获得5万元的专项维护资金,其中省财政补助3万元,区财政补助2万元,并实行严格的年度考评奖惩制度,保障村级公益设施发挥长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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