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被要求限期解除特约服务协议

新安晚报 2020-11-06 10:12 大字

本报讯物业费备案的是1.29元/月/平方米,交房时业主却被要求再交0.16元/月/平方米的特约服务费。本报昨天报道了宣城国购公园里小区业主遇到的糟心事。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11月5日回复市民的投诉,表示经调查,物业和开发企业在交房时自行增加特约服务费,必须在11月20日前逐户上门解除特约服务协议。

宣城经开区社会发展局11月5日回复市民反映的问题表示,宣城经开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11月4日上午会同宣城经开区飞彩街道办事处、团山社区,集体约谈国购公园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保利物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简称保利物业)和开发企业广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广地置业)主要负责人。

经查,2018年1月12日,保利物业在宣城经开区物业办办理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并报送原宣州区物价局备案。收费标准为:住宅1.29元/月/平方米。今年10月底,保利物业会同广地置业在办理国购公园里小区二期交房过程中,自行增加特约服务费项目,收费标准为0.16元/月/平方米。

在近期办理小区二期交房过程中,保利物业要求业主同时签订了《国购公园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国购公园里前期物业服务之物业特约服务协议》,两份协议均注明了具体服务事项,并将两份服务协议合订为一本。由于两份协议总的物业服务费为1.45元/月/平方米,超出备案价0.16元/月/平方米,引起部分业主不满,因此少数业主拒绝签订《国购公园里前期物业服务之物业特约服务协议》,与保利物业发生争执,后经调解办理了交房手续。

针对调查了解的情况,宣城经开区社会发展局给出了处理意见,要求保利物业必须在11月20日前逐户上门解除特约服务协议,按照已备案的收费标准重新签订《国购公园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同时,保利物业必须严格执行已备案收费标准,不得强行搭车收费、违规收费。同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国购公园里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让全体业主知晓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广地置业负责督促保利物业在交房过程中,按照备案的收费标准办理交房手续。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曹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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