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法院走进驾考中心公开审理一起醉驾案件

拂晓报 2021-05-28 11:27 大字

本报讯 日前,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首次走进泗县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醉酒驾驶案,驾考中心民警及考生代表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案件起因是被告人刘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泗县城关镇商南街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商南街一十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对被告人刘某进行酒精含量呼气式测试,测试结果为120 mg/100ml,遂依法将其带至泗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待检。经鉴定,被告人刘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0.0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近年来,危险驾驶犯罪数量居高不下,给很多原本幸福的家庭造成了严重危害。此次将审判法庭搬进驾考中心,是泗县人民法院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又一举措。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鉴于被告人刘某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该案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庭审结束后,该院还为在场旁听考生进行普法宣传,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和宣传物品,呼吁初学驾驶技术学员遵纪守法,远离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从源头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陈大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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