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华不负检察蓝
2020年12月,由霍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至此,这起历时一年多的涉黑案件终于尘埃落定。作为专案组的骨干成员,张思明在漫长的鏖战中书写了人生浓墨重彩的一笔。
张思明,现任霍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从检15年,他先后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7·12”特大信用卡诈骗案、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原处长袁某受贿案等多起大要案,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带领所在部门连续3届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
2006年,张思明考进霍山县检察院,迄今已主办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犯罪案件。2020年疫情期间,在一起涉黑专案庭审前的近两个月时间里,他一方面积极与辩护人沟通,并就疫情期间律师会见难问题积极协调看守所予以安排会见;另一方面,结合嫌疑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释法说理,最终促使绝大多数嫌疑人放弃对抗、自愿认罪认罚。
除去大要案,公诉人面对的更多是大量案情相似的交通肇事和轻伤害类案件。张思明始终谨记一位前辈的话:“对于办案人来说是百分之一的案件,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百分之百”,无论案情多么简单,他都从不轻视。2019年,张思明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时,发现双方系同村邻居,从前没有矛盾,只是因赔偿数额问题一直未能达成和解,被害人多次赴市、县上访。了解情况后,张思明积极沟通,多次协调双方,最终促使刑事和解协议的达成,依法对嫌疑人作出了不起诉处理,被害人为此特地送了一面锦旗来感谢他对案件的妥善处理。
从办案新手到业务能手,从公诉科长到刑检部主任,张思明身上的担子越发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霍山县检察院受理了彭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此案时间跨度长,事实错综复杂,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多,社会影响巨大。在紧要任务面前,张思明和专案组同志一起以“5+2“白+黑”的工作模式,加班加点,全面审查侦查卷宗,严把案件程序关、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2019年12月提前介入,2020年5月15日依法受理该案,6月30日依法提起公诉,8月27日开庭审理……一连串的日期背后是专案组所有同志的全力以赴,而张思明就是其中的“定海神针”。
这样的他,留给家人的时间捉襟见肘。作为父亲和儿子,或许只能见缝插针地“扮演”好这些角色。傍晚,他常常趁着下班,把放学的孩子接回单位,陪自己一起加班。一个看卷,一个做作业,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成为检察院的一道风景。
专项斗争收官不等于扫黑除恶收手,检察人的脚步一直在路上,15年的检察生涯,张思明以实际行动引导、感染着周围的同事,使检察蓝在新时代焕发出最夺目的光彩。
汪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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