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同伴喝了酒还让其开车 司机车主同受罚
本报讯 明知喝酒不能开车,还是让喝了酒的同伴开车,殊不知两人都违反了法律法规。近日,安徽宿州交警部门就查处了一起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宿州交警一大队民警在辖区设卡开展酒驾醉驾查处行动,在宿涡路与西三环路交叉口处,一位驾驶皖F牌照小型客车的男子在发现卡口时强行闯卡未遂被民警控制。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牛某亮体内酒精含量为2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通过对驾驶人牛某亮进行调查发现,牛某亮的驾驶证属于被吊销状态,且驾驶的涉事车辆的车主竟是乘坐在副驾驶的张某某。
经司法鉴定牛某亮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33.48mg/100ml,张某某在明知牛某亮饮酒的情况下把车交由牛某亮驾驶,宿州交警部门以危险驾驶罪对牛某亮立案调查。
在后期的工作中,民警发现牛某亮在2020年11月14日因醉酒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淮北市濉溪县公安局处理过,民警对牛某亮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牛某亮做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刑事案件移送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并案处理。
目前,驾驶人牛某亮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车主张某某也将面临法律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汪晟表示,早前他曾接触了一起涉及酒驾的案件。当事人和朋友相约在KTV唱歌,期间两人喝酒助兴,结束后明知喝酒不能开车,两人抱着侥幸心理,仍然开车上路,期间撞倒了护栏,被交警部门查处。
“司机喝到醉驾被追责,而坐在副驾驶的同伴也被同等追究了责任。”汪晟建议同桌饮酒后,切勿出借车辆给同饮者,否则车主可能会被追究相关责任。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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