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方式 创新社会治理 市政协界别协商会侧记
□本报记者孙敏
社会治理创新是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努力下,桂林市社会治理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但市政协委员在深入调研中发现,社会治理创新在探索推进过程中仍有不少新问题凸显,值得不断总结和提升。10月28日上午,市政协召开“运用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界别协商会,将深入调研中的所思所想进行归纳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
树立法治思维
“民无信不立。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必须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诚信体系建设导入法治化轨道。”市政协常委、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宁志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诚信危机”问题,必须建立完善的、可靠的、能够有效抵制失信行为的社会诚信体系,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以法律手段和方式约束诚信缺失行为,从而推动人们树立法治思维。
宁志建议,一是充分行使地方性法规立法权,进一步加强在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进程以及相关完善性工作,将诚信道德法制化;二是政府加快统筹推进建设全市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制订出台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加强执法力度;三是强化司法规制,在能动干预中促进诚信诉讼;四是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
市政协委员、平乐县政协主席袁天赐认为,法治思维还体现在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上。他建议,强化党委、政府对信访工作的引领作用和“一岗双责”,促进基层信访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系统化建设,让长期困扰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在这过程中,要建立信访沟通平台,及时宣传文件政策法规,对文件政策的执行要透明化、公开化,使适用政策对象能及时掌握和了解政策。同时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法治思维贯穿于生活的方方面面。市政协委员、乐群小学副校长秦海燕从改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状况说起,强调法治意识的重要性。
“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秦海燕建议,公安交管、工商、城管、教育部门等多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管理合力。学校要加强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法治教育,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管部门从严从重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辖区派出所和学校开展联防治安管理;工商、城管部门加强管理校园周边的商铺经营和环境卫生。其次,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增设“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护学道等交通安全设施。通过各职能部门法治化管理,联合行动,为学生铺就一条老师安心、家长放心、学生安全的“校园绿色通道”。
市政协委员、资源县委统战部部长王松云认为,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也能提升应急管理防风险能力。
王松云建议,要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主体学习、贯彻好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尽到提醒职责,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部门和责任主体要从严处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来促进全社会学法、守法。在严格实施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并将情况反馈给立法机关,不断修改完善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真正做到减少事故发生、减轻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创新社会治理
如何运用好法治思维创新社会治理,在协商会上,委员们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调研中的所思所想,抛砖引玉,提出了很多想法和建议。
市政协委员、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协主席杨桂姬建议用法制力量守护生态文明,以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为保护水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司法保障,以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市政协委员、团市委副书记杨丹则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阐述了运用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
“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和发展空间。特别是今年在疫情防控中,社会组织迅速行动、积极响应,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体现出社会组织是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杨丹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鼓励、指导、帮助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基层党群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统领作用,确保社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健康有序发展。其次,加快社会组织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从规范的社会组织中吸纳优秀的负责人、骨干加入政协、统战、团委、妇联、青联等,为优秀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拓宽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提高社会组织参加社会治理的积极性。
市政协委员、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周迎新认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同样事半功倍。
周迎新建议,坚持法治原则,抓紧实施电子政务网和各业务专网的整合,加快推进园区“放权赋能”,深化“双容双承诺”改革;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入园进企”,提升园区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严格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倾力打造“环节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才能真正实现为企业发展减压,为群众办事减负,为桂林发展加速。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层和基础。市政协委员杨斯名是一名来自灵川县潭下镇的干部。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杨斯名提出,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通过案例订立框架,形成规则,加强社会治理的系统性,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杨斯名建议,首先要规范乡村法治权责,帮助农民树立法治意识。建议县乡政府和司法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尽快梳理国家法律和当地民间法的关系,将党的法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与村规民约、村风民俗等非正式制度进行整合,因地制宜地多元规范统一于国家法规之内,从而使乡村法治更加接地气,乡民更容易接受和理解,更愿意用国家法规规范自身行为和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依法加强土地、林地确权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加强对确权工作的法治保障。依法规范土地有序流转,保障农村土地管理、土地征收及补偿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土地、青苗等生产资料在流转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三,乡镇政府、村委、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法律培训,提高法治素养。县乡政府和法治部门要加快乡村法治框架构建,划定治理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活动的行为边界,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乡村治理和社会调解,规范执法流程,营造以法为纲、依法治理的法治氛围,使乡村社会各方逐步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使群众的自我规范有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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