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 大车占道将被抓拍 安徽省滁州境内高速新增13处抓拍设备,拟今日启用
近日,记者从滁州交警部门获悉,滁淮高速、宿扬高速新增13处卡口、测速、占用应急车道、大车占道抓拍设备,拟定于2021年4月15日开始投入使用。
滁州境内高速新增13处抓拍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安徽省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滁州交警部门在滁淮高速、宿扬高速新增13处卡口、测速、占用应急车道、大车占道抓拍设备,拟定于2021年4月15日开始投入使用。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但在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鉴于《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除了小型载客汽车以外,其他任何车辆的最高行驶速度均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根据道路条件,将三车道以上的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特定为小客车专用,其他车辆不得驶入;向右依次为客车、客货车、大型货车车道。由于大型货车通常实际行驶速度较低,一般将货车车道安排在最右侧车道,供大型货车行驶,其他车辆也可通行。从4月13日起,安徽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
无论是按照车速分道,还是按照车型分道,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均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标明不同车道的速度限制和车型限制,有利于驾驶人选择合法车道行驶。
大中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将被罚
大中型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有哪些表现?
据悉,大型客车、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占用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行驶,比如超过本车型法定最高时速100公里的限制,或者未达本车道最低时速110公里的限制,影响本车道小型客车的正常通行。
大型客车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非因超车需要驶入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左侧车道行驶,比如超过本车型法定最高时速(100公里)的限制,或者未达本车道最低时速的限制,影响本车道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
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跨越禁止标线。高速公路行车道之间施划有分道线,用于提示驾驶人在各自车道内行驶。为了避免进出高速的车辆突然变更车道引发事故,往往在出入口附近将分道线以实线方式连续施划(禁止跨越同向车道线分界线),但是往往有部分驾驶人对此类交通标线熟视无睹。长时间骑压分道线行驶导致后车无法实现正常超车,抱着投机取巧的心理在实线处强行变道,影响相邻车道其他车辆危及安全,骑、轧应急车道分界线妨碍救援车辆通行。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可以根据《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三项,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除此之外,从广义的范围来说,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匝道超车,倒车、逆行,都可以认定为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不按规定车道行车的罚款200元记3分。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陈家静
13处抓拍点位
S49宿扬高速:
211km+400m上行
215km+150m下行
257km+700m 上行
257km+700m 下行
S12滁淮高速:
4km+625m上行
4km+625m下行
34km+600m 上行
34km+600m下行45km+650m 上行
45km+650m 上行
68km+550m 上行
86km+600m 下行
98km+900m 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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