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合影照”索要“封口费”500万 滁州三男子因敲诈勒索罪获刑

安徽商报 2021-01-13 08:17 大字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吴梦君) 利用PS技术将下载的图片合成,连同敲诈信件邮寄给对方,以此“圈钱”,最终也把自己“圈”了进去。1月12日,记者从滁州市获悉,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敲诈勒索罪案件,判处被告人王某辉、谢某惠、王某有期徒刑5至3年8个月不等,及处罚金人民币10万至6万不等的刑罚处罚。对犯罪所得4.4元依法追缴,返还相关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去年4月至5月,王某辉、谢某惠购置大量银行卡、手机、电脑,在网上搜索有关领导干部参加公务活动的新闻报道,下载领导干部照片,后利用PS技术,伪造领导与异性合照,再将附有照片的敲诈信件寄送相关领导,要求向其指定的银行卡转账好处费,并要挟如不按要求汇款,就向纪检部门举报。同年7月初,王某加入该团伙,共同实施敲诈犯罪活动。

截至案发,三被告人共寄发敲诈信件400余封。经侦查机关部分核实,有36名被害人收到上述敲诈信件,敲诈金额500余万元。其中,敲诈既遂2起,涉案金额4.4万元。同年8月12日,三被告人被广东省中山市公安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辉、谢某惠、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敲诈勒索罪。据此,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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