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渣污染周边环境 法院倒逼公司整改
被告北海市某公司矿热炉渣生产线自2013年6月投产以来,共产生矿热炉渣约80万吨,均露天倾倒于铁山港码头,堆填区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
被告广西某环保公司在铁山港码头露天堆存的精炼炉渣约30万吨,固废堆存场地没有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堆渣及渗坑占用铁山港码头约600亩。现场堆存的精炼炉渣含大量碱性石灰,其渗滤液呈强碱性。倾倒堆填区域的废渣已出现大面积板结,呈乳白色,有明显的盐碱析出,渗滤液流入周边坑塘,导致区域的土壤和水环境污染。
在此案诉讼期间,经北海中院调解和倒逼,北海市某公司自行委托华南研究所对案涉废渣堆渣场污染地块进行环境调查并提供修复技术方案。2019年5月,华南研究所出具《北海市铁山港废渣堆填场污染地块修复技术方案(备案稿)》。两被告据此积极整改,污染码头区域土壤和大气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相关整改验收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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