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贫困想退学学校不同意该怎么办?相关部门:义务教育阶段,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本报记者 刘佳雨
11月28日,雁江区忠义镇平岗村4组村民阳选科打进本报电话,称自己因家庭贫困想让孩子退学,但学校不同意。面对贫困的家庭和孩子渴望上学的眼神,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针对他的情况,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
现实
房屋两度被烧,家庭贫困想让孩子退学
“学校不同意退学,我也不想让老师再垫钱了!”今年75岁的阳选科说起正读初一的小女儿一阵阵心痛。原来,阳选科的妻子智力有障碍生活无法自理,22岁的儿子也因身体原因做不得重活,目前在城里做理发师学徒,小女儿还在上学,全家人主要靠阳选科种地和妻子的低保金过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他们的房屋在1997年和2011年两度被烧,只能重新修建。当地政府帮忙解决了部分修房费用,阳选科多年来的积蓄也都用了进去。随后,阳选科开始养猪。但他的猪因饥饿而逃出猪圈,损坏了周边村民的田地,赔偿了村民的损失后,家里更穷了。
万般无奈下,他向女儿就读的学校雁江区忠义镇河东九义校申请让女儿退学,但是学校以其女必须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理由拒绝了他。
教育部门
每个学生都享有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不能退学
带着阳选科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不能退学,每一个孩子都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该负责人表示,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阳选科的女儿还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所以不允许退学。
据了解,为了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司法行政部门将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给予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可根据家庭情况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针对阳选科的家庭情况,记者随后又咨询了资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9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减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
对于经济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活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一年、初中1250元一年。每学年开学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贫困证明,由学校组织评审认定(评审过程应请家长代表参与)并公示,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按学期发放到受助学生或者家长的银行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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