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城市管理出新招 货运车辆在资阳城区“不准乱来”违规者最高处罚2万元
本报讯(记者黄建伟)12月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即日起,货运车辆在资阳城区内通行、停放、兜售贩卖行为要受到相应处罚了,违规者最高将处以2万元罚款。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管理,促进资阳市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雁江区政府、市公安局和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就加强城区货运车辆通行、停放以及沿街兜售贩卖行为管理,联合向市民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在城区内相关行为管理的通告。
该通告对城区的范围、货运车辆的类别、货运车辆的禁行区域等作了明确规定。自12月12日起,在雁江城区(老城区、城东新区、高新区),货运车辆(货运电动三轮车、货运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以及各型货运车辆)通行、停放以及沿街兜售贩卖行为都将受到限制。其中,雁江城区货运机动车禁行区域包括外环路、大千大道、书台路、百威英博大道、城南大道、锦湾大道、建设东路围合以内的所有公共道路、公共场所,未经许可,严禁驶入。同时,在城区内的公共道路、公共场所货运车辆严禁违规停放,禁止摆摊设点兜售贩卖物品。违反规定者,将处以最高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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