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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车撞人逃逸一枚遗落车标锁定嫌疑人——资阳警方侦破“1·18”交通肇事逃逸案

资阳日报 2017-08-10 08:04 大字

民警根据车标找到了嫌疑车辆。□凡小东

5月23日,在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里,审判长庄严宣判:被告人魏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雁江“1·18”交通肇事案从公安机关侦破到法院庭审,案件告一段落,但逝者已矣,让人无限痛惜。肇事人承担道德谴责、经济赔偿、刑事处罚,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虽然这只是个案,但留给驾驶人关于安全行车,关于正确面对交通事故的思考,远未结束。

老人被撞身亡肇事人逃逸无踪

今年1月18日7时29分许,魏某某驾驶川MCW***号小型轿车,由雁江区沱一桥方向往资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宝台大道“半山风情小区”外时,与正在人行横道上行走的杨某某相撞。事故发生后,魏某某驾车逃离现场,伤者在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一枚现场遗留车标

锁定肇事嫌疑人

接到报警后,资阳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立即来到案发现场。经走访现场群众得知,肇事车辆未悬挂号牌,加之光线较差,现场目击群众未能提供更多有价值线索。在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了一枚疑似肇事车辆遗落在现场的某品牌车标。民警随即重点围绕车标展开了侦查。民警兵分两路,一组通过对汽车修理厂、该品牌4S销售店走访比对,一组通过沿途查找视频监控资料,希望发现有价值线索。

最终,通过办案民警摸排,确定了15台重点嫌疑车辆,在经过一天的连续作战后,当天晚上9点20分,民警成功锁定肇事驾驶人魏某某,并于当晚11时将其抓捕归案。

除了巨额赔偿

还丢了工作被判刑

魏某某到案后交代,当天早晨7点,其驾车到单位上班,在行驶到半山风情小区外道路时,因光线较差,且自身驾车经验不足,导致观察不仔细,与人行道上的行人发生碰撞。他说,当时自己惊慌失措,不知如何处置,且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选择了驾车逃逸。

据公安机关了解到,魏某某驾驶的车辆购买了足额保险,且魏某某在雁江某单位就职,如果不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正常程序处理,保险公司能足额赔偿,但其选择了逃逸,保险公司则不承担任何赔偿。

在案件判决后,魏某某所在单位已经依法解除了与其聘用关系。此外,他还将承担应有的刑罚。虽然获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但魏某某仍须承担近30万元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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