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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为3700多人“挪穷窝”

资阳日报 2017-06-23 07:32 大字
喜建新房。□ 本报记者 陈元根

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生活在容易发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区域,或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人们称他们的家为“穷窝”。

搭乘着国家脱贫攻坚政策高速列车,从2016年至2018年,资阳市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将为3774人“挪穷窝”,切实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责任层层落实  易地扶贫搬迁有力推进

成立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

通过抓政策宣传发动和严格工作程序,结合地方实际优先将因病因残因灾等有固定性支出造成的贫困群体和鳏寡孤独等困难群体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系统。严格按照“村初审、乡复核、县认定”三级确认程序,对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首先由贫困农户提出搬迁申请,经过村级民主评议,村级公示后,由镇、村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村组调查贫困户住房、收入等基本情况,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扶贫部门。扶贫部门对结果再次进行审核确认,录入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系统。通过层层审核,确保了审核对象过程透明和结果认定公平公正。最终,资阳市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又居住在不安全的地方群体中,确定3774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为了避免住房缺少统一设计、功能不全,村民自建住房散乱且面积控制、补助执行、完工验收较难等情况,资阳市对农村新建住房的,严格按照“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要求和结合四川省有关宅基地规定,分别设计了面积为25、50、75、100、125、150平方米等6种户型供县(区)参考执行。同时要求以县为单位统一户型,单人单户等特殊贫困户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幸福院、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还明确建房质量标准,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统规统建和统规自建相结合的方式。

市发改委、市扶贫移民局按照市政府安排,开展“半月一督导,一月一通报”,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和压力传导,有力推动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只花几千元住上新房 造福人民修复生态

雁江区新场乡巡泗桥村易地扶贫搬迁户李太忠在建房时坚持每天到场帮忙,镇村干部劝他放心住房质量和进度,他却说:“哪个担心质量哦,我是觉得政策这么好,我们一家人才出几千块就住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心头过意不去,想帮点忙。”

2016年,资阳市已完成327户940人易地扶贫搬迁。政府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户自筹人均不超3000元,每户不超10000元”的规定严格执行农户自筹。那些居住在不安全地带的贫困户,在脱贫攻坚阳光照耀下,搬迁到了安全的地方,拥有了新家。

据市发改委负责该项工作的农村经济科科长李本洪介绍,资阳市今年计划实施1957人易地扶贫搬迁。截至目前,共计实施691户1957人易地扶贫搬迁,为搬迁户新建的房屋已全部完成主体工程。

李本洪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至少取得了“两个改善”。一是有效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018户2897人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离了危岩、滑坡、泥石流等易发区域,切实解决了生存条件差、居住环境恶劣、难以享受公共服务资源的具体问题。同时通过“一减一增”,即减少生产成本,增加收入渠道,直接提高了搬迁农户收入。搬迁群众年人均收入普遍从搬迁前的不足2000元提高到目前4000元以上,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更有希望。

二是有效改善和保护了生态环境。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拆除旧房1000余户,复垦宅基地数十万平方米,修复生态。困难群众搬离了“穷山恶水”,使搬迁户从“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中解放出来,同时缓解了脱贫致富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结合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项目实施,有效改善了迁出区生态环境,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了群众致富和生态保护的双赢。

“挪穷窝”,村民笑了,在新家开始幸福生活,对未来充满信心,对社会心怀感恩,决心用勤劳的双手去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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