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邓玲辞职请求的决定2015年10月29日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邓玲的辞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邓玲辞去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邓玲的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王慧)为增强学校教师的研究能力,提升微课制作水平,增加学生自主学习资源,近日,资阳中学与中国慕课学院北京绩优堂联合开展“基于翻转课堂的微课制作”培训会,全校80多名老师参加了培训。...
资阳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资阳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