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讯(彭长建)8月25日,资阳市举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培训,深入推进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全市较大规模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市、县(市、区)食药监局分管负责人、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稽查大队负责人等共计21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为期一天,采取集中授课、警示教育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课程围绕深入解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的影响、学习掌握食品生产经营规范、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剖析了典型案例、提出了食品质量安全具体要求,并进行了食品安全警示教育。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积极采用现代化追溯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经营全过程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等,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二是要过程控制,严把质量安全风险,切实承担产品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质量第一”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清晰。要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产品标准等组织生产加工,加强原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储存和运输交付控制,守好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三是要诚信自律,共同维护行业信誉,切实承担社会责任。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并与政府监管、社会他律结合起来,综合利用法律、文化、科技、管理等要素,夯实食品安全的微观主体基础和社会环境基础,形成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合力监督的共治格局,共同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四是要警钟长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要深刻汲取天津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生产经营安全。要加强应急管理,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会议强调,参会人员一定要把本次培训会议精神落实到位,转化为强化管理、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企业职工食品安全培训、切实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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