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诈骗案
四川经济日报资阳讯 (罗亦 记者 汤斌)近日,乐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诈骗案,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6000元。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车窗玻璃被砸、钱包被盗的事实,通过展示豪车、交换电话号码、抵押手表等方式取得他人信任后,以其车辆需要加油、给过路费等方式骗取明某某等51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21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
新闻推荐
第一书记伍宗凯介绍村史馆里的老物件。荣家沟村“村史馆”。本报记者赵明摄□本报记者蒲敏鱼钵、筷笼、砂罐、三...
乐至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乐至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