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乐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年点在乐至县人民法院八
受乐至县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9月20日15点在乐至县人民法院八楼会议室及四川省拍卖行业网络同步拍卖信息系统实行现场与网络同步竞价变卖的方式公开按现状变卖以下标的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相关情况
标的物位于乐至县天池镇东街68号营业用房1间(房屋所有权证号:20080297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乐国用(1999)2279号,建筑面积:52.62平方米),变卖底价人民币203.744万元,变卖保证金人民币203.744万元;该标的物有租赁关系(租赁期于2020年8月31日届满、租金缴至2017年8月31日)。
二、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三、标的物于即时起现场展示,自行看样,详情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rmfysszc.gov.cn/)、四川省拍卖行业网络同步拍卖信息系统(网址:http://wp.scpmxh.com/ )网站及《资阳日报》上查询,涉及上述标的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应于变卖会当日到场,如参加应买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应买手续办理:应买人须于2016年9月19日16时前将保证金203.744万元(以到账为准,不计息)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乐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至县支行南塔分理处;账号:7503 0104 0001 624,转账票据款项来源(用途)注明:(2016)乐至法技委字第5号乐至县天池镇东街68号营业用房应买保证金(XXX为竞买人)。并持个人有效证件及乐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到乐至县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中心办理应买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办理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点至12:00点)。
联系电话:028-86266631 028-65358520 18908006795
法院监督电话:028-23355038
四川中联拍卖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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